近日,一篇名为《中国私营经济已完成协助公有经济发展的任务,应逐渐离场》的文章在网上疯传。作者吴小平提出,“在中国伟大的改革开放历史进程中,私营经济已经初步完成了协助公有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大阶段性历史重任。下一步,私营经济不宜继续盲目扩大,一种全新形态、更加集中、更加团结、更加规模化的公私混合制经济,将可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的新发展中,呈现越来越大的比重。”这一观点令许多人侧目。
应该说,吴文的横空出世,之所以会招来如此众多的批评非议,不仅因为文章本身的观点论据荒谬奇葩,更重要的是,它与人们对于改革的发展趋势与政策方向的主流看法完全背道而驰。
作为改革开放的一项重要成果,私营经济的“功过”其实早有定论。经济上,私营经济对GDP的贡献率已经高达60%以上,吸纳了超过70%的农村转移劳动力,为城乡居民提供了80%以上的就业岗位,最近几年新增就业岗位中的90%来自民营企业……反映到政治上,便是对私营经济的定位一再提升,从最初的“有益补充”,到后来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七大更是把私营经济的地位再推一把,认为公私经济地位平等,共同促进,共同发展。
事实上,细读吴小平的这篇“神文”,便会发现其中不仅存在“进入到2018年,中国经济总量已成为世界第一”这样低级的事实硬伤,其对德日韩等国崛起的原因分析——“一方面允许大规模私营经济存在,一方面要求他们高度围绕国家意志发展,紧密服从国家发展要求”,也大异于经济学界主流的研究结论。
至于说作者对“公私混合制经济”的理解,更是与中央政策的实际意图南辕北辙。按照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有关“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等的表述,不难看出,未来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方向并非吴小平臆测的“私混国”,而是“国混私”。这一点,从中国联通、贵州茅台等中央和地方国企引入腾讯、百度等战略投资者的“混改”实践中便能得到印证。
当然,回顾40年的改革开放史,类似“姓资姓社”的争论并不鲜见。之所以最终都没有掀起多大的风浪,与“灭私派”的立论观点严重脱离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很多时候沦为纯粹的抽象理念之争,有很大关系。
就拿私营经济、私营企业等概念来说吧,很显然,吴小平对它们的理解还停留在18、19世纪。但事实上,现今的私有制早已不是100多年前的私有制,许多私营企业通过上市、员工持股、建立合伙人制度等方式,已经在很大程度上转变成为社会所有制。这也是为什么被视为“阿里之父”的马云,会在其退休声明中表示“阿里从来不只属于马云,但马云会永远属于阿里”的原因所在。
所以,我更愿把吴小平的这篇“神文”看成是一个妄人的胡言乱语。
毕竟,对于私营经济,国家的态度已经很明确,即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两个毫不动摇”——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它既符合改革的逻辑,也同时因应了国际国内的现实处境。正如吴文中也提到的,当前,无论国际环境还是国内发展,中国都面临许多挑战。但应对之道,显然不是吴小平所呼吁的“让私营经济离场,由国家包揽一切”。恰恰相反,正是由于国际国内挑战重重,才更需要充分调动包括私营企业在内的全民干事创业生产劳动的积极性,以便共克时艰。
明白了这一点,便不会惊讶为何吴文一出,不仅受到包括《经济日报》在内的主流媒体的集体炮轰,就连吴小平本人对文章也是三缄其口,不愿多解释什么。可见,在一个充分竞争的言论环境下,任何谬论都会很快得以净化淘汰,根本无需太过担忧与紧张。而这,或许也是改革开放留给我们的另一个宝贵经验。(王乐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