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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首例“两长”出庭履职的公益诉讼案件开庭审理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张霖 王伟 
2018-09-15 04:5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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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华区人民法院第十九审判庭庭审现场。周乐 摄

  长城网石家庄讯(记者张霖 通讯员王伟)    为充分彰显检察机关保护社会公益的职能作用,在有力打击犯罪的同时,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9月13日,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起诉的范某某涉嫌非法采矿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裕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裕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郝增录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益诉讼,裕华区人民法院院长梁景辰担任审判长。这是石家庄市首例由“两长”出庭履职的公益诉讼案件,也是该市首例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办案阶段推行“1+1”办案模式的第一案。

  5月8日,裕华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在办理范某某非法采矿一案中,发现该案存在公益损害问题,按照今年该院出台的《裕华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发现和移送暂行办法》,该线索及时移送到公益诉讼案件承办部门。在检察长的部署指挥下,民事行政检察部干警查阅了该案全部卷宗,实际勘查环境损害现场,并向相关职能部门和专家详细了解情况。经过细致的调查和缜密的论证后,审查认为,范某某雇佣他人在滹沱河河道内公然非法采砂的行为,破坏了矿产资源,损害了河道稳固,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该案除应追究行为人非法采矿的刑事责任外,检察机关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还应依法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对由此造成的公共利益损失予以追偿。7月17日,经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批准,该案依法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裕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郝增录出庭支持公诉。周乐 摄

  庭审中,裕华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和侦查监督部共同派员出庭,相互配合,共同履职。郝增录检察长代表检察机关宣读了公益诉讼起诉书,围绕被告非法采矿的行为对环境造成的社会公共利益受损以及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等问题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充分发表了意见,对检察机关支持公益诉讼的意义进行了详细阐述,对被告人破坏生态环境和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法庭教育。郝增录表示:“希望以本案的判处为戒,警示并呼吁包括被告在内的相关企业、个人,增强法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切实遵纪守法,保护资源环境,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被告人范某某当庭表示认罪并愿意承担民事责任,法院将择期宣判。

关键词:石家庄,公益诉讼,检察长,法院院长责任编辑:李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