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2018年网络安全宣传周河北活动 长城网系列评论之四
今天,2018年网络安全宣传周进入到了法治主题日。无疑,当下,世界处于网络连接之中,网络安全至关重要。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将保障网络安全纳入法治轨道,以法治思维治理网络犯罪,意义重大。
据统计,截至2017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7.72亿,普及率达到55.8%,手机网民规模达7.53亿,网络与空气、水一样,成为人们生活必不可缺的依赖品。
网络在给人们提供无限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麻烦,伴随而来的则是与日俱增的网络犯罪。
在去年召开的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上,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指出,网络犯罪已成为第一大犯罪类型。
确实如此,即便是一个普通人,也能感受到,网络犯罪无孔不入,紧紧潜藏在公众周围,让人猝不及防。网络攻击破坏、电信诈骗、网络传销、贩卖个人信息、网上贩卖违禁品······不一而足,严重危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同时,不得不引起高度重视的是,网络安全威胁和风险日益突出,并日益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国防等领域传导渗透。特别是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面临较大风险隐患,网络安全防控能力薄弱,难以有效应对国家级、有组织的高强度网络攻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同样要讲法治,同样要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要抓紧制定立法规划,完善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等法律法规,依法治理网络空间,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针对网络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出台,依法惩治网络犯罪活动。
去年6月1日,《网络安全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网络空间安全管理方面问题的基础性法律,是我国网络空间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是依法治网、化解网络风险的法律重器,是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的重要保障。
与此同时,在公安部统一部署下,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了打击电信诈骗等网络犯罪专项行动。
数据显示,2017年,河北公安机关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7004起,同比上升33.7%;抓获犯罪嫌疑人3644名,同比上升166%;发案同比下降4.1%,群众被骗金额同比下降11.9 %;冻结涉案账户8858个,累计金额2.02亿元;今年初,河北省公安机关还成功破获全省首例跨国电信诈骗案件,将100余名涉嫌电信诈骗的犯罪嫌疑人从菲律宾押解回国。
在公安机关的重拳打击下,电信诈骗犯罪疯狂蔓延的势头得到遏止,有力地保障了广大群众的财产安全,预防电信诈骗知识也深入人心。
下一步,我们要全面贯彻《网络安全法》,司法机关继续保持对打击电信诈骗等网络犯罪的高压态势,加大对网络黑灰产业有关信息、平台清理整治力度,最大限度挤压其生存空间。
当然,网络安全是共同的而不是孤立的,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维护网络安全是全社会共同责任,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广大网民共同参与,共筑网络安全防线。(蔡洪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