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图片来源于视觉中国
长城网9月20日讯(记者 张艺萌)日前,记者从河北省环保厅获悉,河北将切实增强环保监管能力,创新环境监测手段,让守法经营者一路畅行、违法经营者寸步难行。
据悉,省环保厅日前印发《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放管服”改革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年)》,其中提出,要完善机动车遥感监测网络建设,加强卫星遥感监测,着力构建天地一体化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行动计划提出,2018年底前,在平原地区全面建成秸秆禁烧视频监控和红外报警装置;加快入境河流和出境河流断面水质自动站建设。到2019年,全省具备建站条件的跨市界、县界河流断面水质自动站完成建设。到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实现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和重点排污单位、自然保护区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全覆盖,建立生态环境监管大数据平台,各级各类监测数据实现互联共享,监测与监管协同联动。
同时,河北将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对违法违规、影响恶劣的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加强环境行政执法能力建设,规范环境执法行为,切实提升环境执法水平。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全省环境行政检査实现随机抽查全覆盖。将随机抽查制度与日常巡查、风险评估与预警监测、日常监管方式与针对性检查有机结合,加强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确保环境行政监管力度从严、过程公开、程序公正、结果合法。
强化环境监管结果运用。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积极运用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快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违法企业“黑名单”等制度,所有环保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自决定之日7天内在厅网站进行公示。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推动违法线索互联、监管信息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强化信用约束,减少监管成本。完善跨地域、跨部门、跨行业“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让守法经营者一路畅行、违法经营者寸步难行。
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全面实行行政执法公示,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在办事大厅、服务窗口设置公示栏等形式,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信息,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推进全过程记承工作,规范文字记承,推行音像记录,加强数据统计分析,实现行政执法可回管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审核重大执法决定,实现主动监督,实时监督建立行政执法监督纠错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