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9月30日讯(记者 烟成群)为确保全省纳税人方便、快捷、准确地办理个人所得税的相关业务,尽早享受税改红利,9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发布《致全省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一封信》,就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简称新个税法)做了说明和告知,包括需知晓的关键时点和政策了解渠道等。
新个税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为让广大纳税人尽早享受改革红利,今年10月1日起,工资薪金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从每月3500元提高到每月5000元,并按新的税率表计算纳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也适用新的税率表。税务部门提示广大纳税人,今年10月1日后发放的工资,财务人员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一定记住,别忘了适用5000元的新基本减除标准和新税率表,确保让员工们及时享受到改革红利。
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了解渠道,省税务局提示纳税人可以参加当地税务机关组织的免费政策培训和辅导,还可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及河北省税务局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国家税务总局”及“河北税务”微博、微信,当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等渠道了解、咨询有关政策,税务部门将竭诚为您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