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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11家涉事运输企业存在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张晨光 李相伯 
2018-10-16 14:5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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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在处理事故现场。河北省交管局供图

  长城网10月16日讯(记者 张晨光 李相伯)为分析梳理重大交通事故的共性问题,汲取交通事故教训,河北省公安厅交管局对去年7月1日以来全省发生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进行了深度调查。截至今年5月,已经完成深度调查30起,刑事立案10起,共对33名责任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其中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20人,交通肇事罪12人,帮助毁灭证据罪1人,此外,还有85名相关责任人被追究了行政责任。

  据介绍,调查中共发现11家客、货运企业存在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1家企业违规装载、擅自放行严重超载的肇事车辆上道路行驶,2家车辆生产企业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改装车辆。

交警在调查事故原因。河北省交管局供图

  河北省交管局负责人员向记者介绍,客、货运企业存在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主要集中在:一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企业未对从业人员进行有效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二是违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企业未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检测,调查中共发现11辆机动车安全技术状况不符合国家标准,肇事营运车辆均涉嫌违法挂靠经营,对车辆及从业人员“包而不管”、“以包代管”。三是未严格落实车辆动态管理。涉事旅游包车的卫星定位装置在事故发生时处于离线状态,运输企业的专职监控人员形同虚设、流于形式。四是危险货运运输管理不到位,运输过程中未配备持上岗合格证的押运人员。五是大型货运车辆非法改装监管缺失,车辆改装企业、销售企业非法改装、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大型货车,未受到相关部门的监管治理。

  在这些重大事故中,有14名机动车驾驶人存在超速交通违法;12名驾驶人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9名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不同程度存在超员、超载;7人无证驾驶机动车;11辆机动车事故发生时安全技术状况不符合国家标准,2辆机动车已报废。

关键词:河北,运输,交管局责任编辑:张晨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