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塞罕坝机械林场。
长城网10月17日讯(记者 高琳哲)10月17日,河北省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下发《关于贯彻落实省领导重要指示精神 进一步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防控体系,建强专业力量,层层落实责任,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森林草原防火形势的严峻性、工作的重要性、任务的艰巨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全力以赴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
各地要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森林草原防灭火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各级要组成防火督导组,深入基层明查暗访,发现隐患限期整改,促进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履职尽责不到位导致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或扑灭火不力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要把预防规范作为火灾防范的首道工序来抓,加大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宣传力度,健全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加强巡逻值守;要持续开展严打野外违法用火行动,组织开展地毯式隐患排查活动;要加强联防联护工作,做到同部署、同防范、同扑救,最大限度减少火灾发生。
各地要加强五支队伍建设,特别是要根据“Ⅰ级火险县100人、Ⅱ级火险县60人、Ⅲ级火险县30人”的标准,足额配备专业人员和扑火装备;要加大以水灭火装备投入力度,加大基层防灭火队伍建设,强力推进护林员队伍建设,并按要求强化培训演练,提升专业队员的业务素质和扑火能力,稳定专业扑火队伍,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各级各类专业扑火队伍要按规定满编满员集中备勤,靠前驻防,时刻保持临战状态。各地要根据当前防扑火新情况、新特点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强化实战演练;要做足防扑火物资储备,各防火市、县要分别储备不少于500人和200人的扑火物资和个人防护装备;要加强火灾预警监测,遇有高火险天气及时启动应急响应;一旦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当地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第一时间靠前指挥,科学制定扑火方案,迅速调足扑火力量,做到“打早、打小、打了”。要高度重视扑火安全,坚持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