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部门将对危害医疗秩序行为责任人实施惩戒
10月16日,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卫生健康委、中组部、中宣部等28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将对实施或参与涉医违法犯罪活动,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以上处罚,或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自然人实施联合惩戒。
@南方日报:社会上存在大量失德行为,法律解决不了或不易解决,却给公众生活造成了不小困扰,就需要引入失信联合惩戒,让惩戒失德失信措施成为令人望而生畏、惧而止步的高压线。
@长城网:毫无疑问,我们谴责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的暴力,也认为暴力行为应该受到惩戒,并且相信此次联合行动将对暴力伤医、医闹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不过就像之前人们质疑“黑名单”时提到的那样,“拉黑”的最终目的不是惩罚,而是劝诫,尤其针对病患者。况且应该看到,许多涉医事件并非想象中的那么黑白分明,常常是各方有各方的委屈。至于说医患矛盾,更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其中便包括医生职业权威性的丧失。
@钱江晚报:医患关系,因为本身的敏感性,需要一个居中的调解、仲裁机构,各地的医疗纠纷调解组织能否承担起责任,能否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能否取得社会信任,又用什么样的机制来约束它们的行为,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医患关系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