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地非常重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积极推动,效果明显。在河北省,市县行政审批局已经实现了全覆盖,行政权力明显瘦身,权力运行更加规范。
但不可否认的是,“放管服”改革工作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存在不少问题:一是简政放权不到位、不协调、不同步。取消、下放的审批事项中,“含全量高”的项目不够,放“虚”不放“实”;还有些部门之间出现放权不同步,造成项目审批的横向不协调。二是行政审批行为和过程不规范。一些互为前置的“连环套”没有解开,部分项目审批程序还不够精简,部门间没有统一的审批流程。三是对下放后事项监管不到位,一些新取消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缺少具体措施。四是网上审批功能不完善。信息共享存在壁垒,影响了审批效率。
“放管服”改革不仅涉及利益调整,还涉及权责重塑、管理模式再造、工作方式转型等。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笔者有以下建议:
继续大力削减审批事项。结合行政权力目录进行再清理,对行政许可和责任清单进行动态调整,使“变相审批”失去生存土壤。
推进行政审批的规范化。制定严密的审批操作规程,优化流程、提高效率;加快网络信息化建设进度,推进电子审批,实行网上审批、登记、备案,打造网络审批 “直通车”。
注重审批与监管的衔接。推进政务信息及时披露,同时,利用大数据,准确预测风险,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确保监管执法的科学性、公正性;创新监管方式,强化依法监管、综合监管等,积极推广并联监管等模式。
强化行政审批监督与问责。政府部门应构建决策、执行、监督相对分离、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完善社会监督体系,加快构建行政监管、信用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综合监管体系,推动“放管服”改革各项举措落地生根。(王燕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