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记者 冯立华 通讯员 闫兆静)10月24日,记者从河北省环境综合执法局获悉,大气污染防治正在全面全力全天候推进,严查各企业落实情况及其涉气环境问题。
10月17日,驻唐山执法组在对唐山海格雷骨质瓷有限公司检查时,尽管执法人员表明了身份,但是这家企业仍拒绝接受检查。
10月21日,执法组在对唐山市丰南区凯恒钢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也出现了执法人员表明身份,遭遇该公司阻挠、拒绝接受检查问题。
10月23日,驻廊坊执法组在对河北胜宝制管有限公司(廊坊市圣驰金属有限公司)执法检查时,尽管省、市环境执法人员向企业门卫出示执法证件表明了身份,但是这家企业仍拒绝接受检查。
企业在面对执法检查时,若拒绝接受检查,即使未发现企业有其它环境违法行为,拒绝检查本身也是违法行为;如果检查时发现企业还存在超标排放等其他违法行为,更要从重处罚。对拒绝检查、瞒报谎报的企业,将严惩不贷。“针对这些阻碍执法的,必须用法律予以严惩,对阻扰环保督查的企业不仅要对环保违规问题严肃问责,还必须对相关负责人严肃处理,真正提高执法的权威。”河北环境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悉,目前当地环保部门已对企业拒绝检查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公安机关对涉事责任人依法进行了刑事拘留。对拒不接受监督检查的,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对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构成妨害公务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