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10月25日讯(记者王旭泽于博源卜洋)10月25日上午,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解读《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财政政策》”新闻发布会,河北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高云霄,就该文件向大家作权威解读,河北省财政厅预算管理局常务副局长、预算处处长赵新海,河北省财政厅预算管理局市县财政处副处长杨慧卿,共同回答记者提问。新闻发布会由河北省委外宣局(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田德锋主持。
河北省委外宣局(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 田德锋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河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
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解读《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财政政策》”。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有关要求,日前,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财政政策》。今天,我们非常高兴地请来了河北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高云霄女士,就该文件向大家作权威解读,我们还邀请到河北省财政厅预算管理局常务副局长、预算处处长赵新海先生,河北省财政厅预算管理局市县财政处副处长杨慧卿女士,他们将共同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高厅长作介绍。
河北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高云霄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我们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同时也感谢各位新闻界朋友长期以来对财税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
近日,省政府印发《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财政政策(试行)》(冀政字〔2018〕50号)(以下简称《十条政策》)。下面,就我省《十条政策》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和亮点向大家作个简要介绍。
一、《十条政策》制定的背景
县域经济是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县域经济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县域经济得到较快发展,但是受多种因素影响,我省大部分县经济基础薄弱、财源结构不合理、财政收入规模小、财政自给能力低等问题仍很突出。今年以来,东峰书记先后到秦皇岛、邢台、邯郸等地就县域经济发展实地调研,提出要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加强财源建设,把县域经济做大做强;许勤省长也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充分发挥财政调控作用,制定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激励政策,调动市县加快发展。为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结合我省县域经济发展和县级财源建设状况,我们研究起草了《十条政策》,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近日已以省政府名义正式印发。
政策制定过程中,主要把握了四条原则:一是突出导向,紧紧围绕“3689”基本思路,全面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创新机制,统筹运用财政政策工具,突出促进县级转型升级、创新驱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融合发展、质量提升。三是统筹兼顾,树立“不养懒汉、激励发展”的政策导向,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兼顾效率与公平,真正体现奖勤罚懒,增强自身造血功能。四是精准实施,合理明确补助标准和操作方式,确保各项政策落地。
二、《十条政策》的主要内容
出台十条政策的根本目的,就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政策调控作用,激发县级发展内生动力,促进县级财源规模和质量双提升,推动做大做强财政收入蛋糕。十条政策的核心就是“多增多奖励、高质更受益、激励壮财源、约束促自立”。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实施税收增长激励,促进经济发展质量提升。对县级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增幅超县级平均增幅的,奖励省级分享增量的15%,其中对贫困县奖励幅度增加10%;同时对税收收入占比每提高1个百分点,奖励幅度提升1个百分点(最高不超过10个百分点)。
二是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发展,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对按规定程序认定的、在有效期内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在县域范围内工商登记并纳税的,按省级分享企业缴纳增值税增量的25%给予企业所在县市奖励。
三是实施军民融合企业奖补,引导军民融合加快发展。对省级有关部门按规定程序认定的军民融合企业,在县域范围内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并实现属地纳税的,按省级分享相关企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增量的25%对企业所在县市给予奖补。
四是支持承接京津产业转移,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对符合有关条件的京津迁移企业,企业达产并申报纳税后三年内每年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大于500万元(含)的,省财政每年按相关企业在我省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省级分享部分的25%给予所在县市奖励。
五是激励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总部机构落户。对符合条件的跨区域总部和功能性机构,在县市每年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不低于1000万元(含)的,省级三年内每年按企业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省级留成部分100%、75%、50%给予所在县市奖补。
六是支持县域经济产业升级,发展更高层次开放型经济。每年安排2亿元,分别对出口退增值税总量、增量和增幅前10名的县市进行奖励。
七是创新开发区财政支持政策,打造县域经济发展增长极。每年对县域开发区(园区)开展考核评价,对综合考评突出或重点单项工作突出的分别给予奖励。
八是建立省对市奖补制度,引导设区市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对11个设区市使用自有财力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科技创新类项目建设和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省级分别按其补助所辖县市资金的20%、25%给予奖励,比上年增量部分,奖励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九是建立困难县补助(救助)退坡机制,倒逼县级财政自立提升。对统筹自有财力和上级转移支付补助不能满足“三保”支出基本需要的财政缺口县,从2018年起省级财政再补助(救助)3年,补助(救助)资金每年退坡三分之一,3年全部实现财政自立。
十是调整收入划分体制,引导县域经济加快转型升级。根据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体制改革部署,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布局,本着科学合理、规范统一的原则,在保障财力格局基本稳定的前提下,重新划分省与市县共享税种,结合税种属性合理确定分享比例。
三、《十条政策》的亮点
归纳起来有5个:
亮点一:导向明确。就是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瞄准县域经济发展的“短板”,充分发挥财政点调控作用,激励县市加快创新驱动,推动转型升级,发展高新技术,承接京津产业转移,促进出口增长,加快园区建设和招商引资,努力实现县域经济发展与财政增收的良性互动。
亮点二:真金白银。十条政策都直接地体现为财力奖补,由县级统筹用于保障运转和加快发展,目的是通过财力下沉,让县市真正感受到实惠,给予县级更多地资金使用自主权,激励各县增强自身造血功能,做大做强收入蛋糕。
亮点三:奖补有力。十条政策有五条是按省级分享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简称“两税”)增量测算奖励的,其中,税收增长奖励比例为省级分享“两税”增量的15%,对贫困县和税收占比较高的县奖励比例最高能达到35%;对高新技术产业、军民融合企业和京津产业转移的相关税收奖励比例为25%;对于招商引资吸引总部企业的奖励比例第一年更是高达100%。此外,省级还专设2亿元出口奖补。由此可见,奖补力度是非常大的。
亮点四:奖勤罚懒。此次政策实施范围包括了所有县市和设区市,奖励范围虽然很广,但既不是“吃大锅饭”,也不是“撒胡椒面”,而是根据县级经济发展质量实施奖补,对于发展越快、质量越好的县市奖励的越多,反之就会少,甚至拿不到奖励资金,由此激励县级增比进位,竞相发展。
亮点五:反响强烈。政策制定过程中,我们征求了省直有关部门、部分市县财政部门、县委书记和县长等三个层面的意见建议,大家普遍认为,这些政策措施考虑了基层实际情况,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是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好措施、好办法。这两天省政府文件正式印发后,又有不少市县同志反映,十条政策含金量高,力度很大,预计未来政策效应将会很明显。
各位朋友,促进县级财源建设,支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各级各部门共同推进,社会各界深度参与,更需要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和报道,特别是今天在座各位新闻界朋友的大力支持。希望大家能够一如既往地关心财政、支持财政、宣传财政工作,为财政改革和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最后,再次对各位新闻界朋友表示衷心感谢!
谢谢大家!
河北省委外宣局(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 田德锋
感谢高厅长权威、精彩的发布。下面开始提问,请需要提问的记者朋友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
回答记者提问环节
一、河北日报:我们注意到“十条财政政策”当中,许多奖补政策都是按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省级分享增量来测算奖励资金的,请问为什么选择这两个税种?此外,县级税收占比每提高1个百分点,省级奖励幅度还会提升1个百分点,主要是出于什么考虑?
河北省财政厅预算管理局常务副局长、预算处处长赵新海:您提出的这个问题我来回答,这个问题问的特别好,这也是我们在政策设计过程中研究的核心内容之一。
对于第一个问题,为什么要选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其他的税种为什么没有选?主要考虑三个方面:
第一个考虑,增值税和所得税是地方的主体税种,更能反映经济发展的规模、质量和效益。税收是经济发展水平的集中反映,这两个税是地方税收的前两大主体税种,按2017年来算,我们河北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1266亿元,占到地方税收的60%左右,也就是说其他12个税种,税收收入仅占到地方税收的40%。增值税是根据商品、劳务在流转过程中的增值额来征收的,企业所得税是根据企业一年、一个季度或者一个时期的经营效益(利润)征收的;这两个税,一个是企业生产过程中增值体现、一个是企业最终效益的体现,与经济质量、规模和效益应该说是完全一致的,所以,我们选这两个税种作为制定十条政策的切入点、测算依据,真正瞄准、盯住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二个考虑,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除了和经济发展关联性很强,受特殊因素和一次性因素影响很小,不像其他小税种,可能某个县有一年存在偶然因素,比如契税、耕地占用税增长很快,但它不是可持续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是相对稳定的,其增长额一定是来自于经济发展、经营收益。将这两个税作为测算依据,更有利于兑现政策,更有利于保证公平公正。
第三个考虑,我们制定的政策要拿出真金白银奖励县(市),省级的真金白银主要来自于税收。现在按河北省财政收入划分体制,省级与市县有5个共享税种,分别是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环保税,前两个税占到省级税收比重超90%。选择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是省级从自己的钱袋子里拿出相当比例(比如税收增长激励,贫困县最高可以拿到35%、其他县最高可以拿到25%)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力度非常大。
对于第二个问题,为什么县级税收占比每提高1个百分点,省级奖励幅度还要再提升1个百分点?
这个问题与第一个问题其实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对于符合条件的地区先安排省级分享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增量15%奖励,再对质量提高的地区予以奖励,充分发挥政策的double(叠加)效应,就是为了更好地激励县级发展优质财源,加快转型升级,发展新兴产业,推进创新驱动,真正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经济发展质量提升了,税收收入增长就会加快,税收收入占比相应就提高了。对于税收收入占比提升的县(市)再增加奖励幅度,还是为了激励县级更好、更快的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二、河北电视台:我们注意到,“十条财政政策”中大多是对县级奖励政策,但有一条是对设区市的奖补,这是怎么考虑的?另外,还有一条是困难县补助(救助)退坡机制,这条政策又是怎么考虑的?
河北省财政厅预算管理局市县财政处副处长杨慧卿:对于您提出的对设区市的奖补政策。这些年,各设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区域协调发展,出台了很多支持县级发展的政策,对所辖县的支持力度都很大,每年安排了不少资金补助所辖县(市)。据统计,2017年11个设区市共安排支持所辖县资金20多亿元,主要用于区域内产业项目建设、大气污染防治、脱贫攻坚以及科技创新等重点工作,这些政策和资金对于支持县级经济发展、民生改善起着重要作用。为了充分调动设区市支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提高各设区市推动区域协同发展的责任意识,激励设区市继续加大对所辖县(市)的支持力度,形成省、市共同支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合力,我们建立了省对市奖补制度,也就是省级根据设区市使用自有财力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的普惠性支持政策给予奖补,一方面,对11个设区市使用自有财力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省级按其补助所辖县(市)资金的20%给予奖励,比上年增量部分,奖励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鼓励设区市加大资金补助力度,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对11个设区市使用自有财力支持县域范围内科技创新类项目建设和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省级按其补助资金的25%给予奖补,比上年增量部分,奖励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引导市级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加大对县域经济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的支持。
对于您提出的困难县救助退坡机制。省级为了增强困难县自立的紧迫感,督促其尽快实现财政自立,明确救助资金每年退坡,打消部分困难县过度依赖上级转移支付的“懒汉”思维,倒逼困难县积极培育财源,激发自我发展内生动力。在执行退坡政策的同时,我们也对鼓励困难县尽早自立有奖励政策,对2019年实现自立的,按2018年救助的70%给予奖励;对2020年实现自立的,按2018年救助的40%给予补助,也就是说,自立越早,奖励力度越大,补助资金越多。
三、河北电台:刚才高厅长介绍了“十条财政政策”,核心内容是激励县级“多增多奖励,高质更受益”,那么请问,县里怎么样发展才能“多增多奖励,高质更受益”?
河北省财政厅预算管理局常务副局长、预算处处长赵新海:这两天文件印发以后,许多县里的同志也在研究思考这个问题。刚才,高厅长介绍了,我们制定十条政策的根本目的就是要激发县级发展的内生动力,加快转型升级,增强造血功能,把经济基础做强做大,把财源做好做优。从政策设计的导向来看,通过三个方面引导县级加快发展:
第一,践行新理念。要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高质量发展的部署,真正把发展当做第一要务,着力在转型、创新、协同、融合、开放等方面去下功夫、求突破,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真正的把高质量发展落实到财源建设的规划、推进和实施当中去。
第二,找准着力点。《十条政策》有着明显的点调控作用,各县(市)要把着力点找准了,结合现有的经济状况、区位优势、资源禀赋具体落实,既可以争取十个、八个方面的奖励,整体的上水平,也可以根据自身特点,瞄准两个、三个方面争取奖补,重要的是找准着力点,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
第三,力争又好又快。《十条政策》中有一些是对超过平均增幅、或是排名靠前的给予奖励,各县市不仅要自己跟自己比,还要跟别人比,看谁干的更好、谁跑的更快,运动场上选冠军,要超过平均水平。比如,要想获得税收增长奖励,你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增幅需要超过县级平均增幅。再比如,开放型经济奖励,是对出口退增值税的总量、增量、增幅的前10名给予奖励,总量大、增量多、增幅高的都可以获得奖励。还有,要想获得开发区奖励,考核总体第一名可以得奖,单项排名靠前也能得到奖励,比如固定资产投资、引进外资、战略性新兴产业、大项目建设中某一方面排名靠前,也能获得奖励资金。
做好财源壮大规模、提升质量的同时,还要做好税收征管工作,一方面要做到依法征管、应征尽征,更重要的是坚持应减尽减,把中央和省政府出台的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落到实处。比如近期降低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提高企业设备器具扣除标准,扩大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提高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这些政策都要落地,必须做到应减尽减。一方面,收入提质量扩规模,另一方面,把给企业的优惠政策、减负政策落到实处,真正发挥财政调控作用,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为企业提供更好、更优的财税政策支持。
四、河北青年报:请谈谈如何保障政策兑现?对县级的奖励资金是否指定用途?
河北省财政厅预算管理局市县财政处副处长杨慧卿:首先,关于您提出的保障奖励政策兑现问题。《十条财政政策》设计十分科学,政策兑现程序也很严密,省直有关部门共同配合,各负其责:其中,涉及相关税收收入数据的,由省税务局负责核实;涉及相关企业的,分别由省直主管部门负责提供,比如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由省科技厅提供,军民融合企业名单由省国防科工局提供;涉及前置审查事项的,由相关省级部门会商会审确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比如京津产业转移企业名单由省发改委会同省工信厅、省工商局、省税务局共同确定,激励招商引资的总部企业和功能性机构名单由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共同确定。对于开发区的支持政策,由省商务厅牵头,组织相关省直部门对县域开发区进行考核评价,对综合考评突出或重点单项工作突出的分别给予奖励。关于奖励政策兑现的时间,等年度终了后,相关企业名单、税收收入等基础数据一确定,我们将立即会同省直有关部门抓紧做好测算工作,尽快下达奖励资金,让市县第一时间感受到高质量发展带来的实惠。
对于您提出的奖励资金用途问题。我明确一点,省级对县(市)奖励资金不规定使用方向,不指定用途,完全赋予县级使用资金的自主权,县(市)政府既可以用于保民生,也可以支持促进发展,但不管用于什么方向,都必须保障资金使用依法合规,注重提高奖补资金使用绩效。
河北省委外宣局(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 田德锋
感谢四位记者朋友的提问,由于时间关系,回答记者提问就到这里。如果大家还有关心的问题,可以和河北省财政厅新闻中心联系。感谢大家的关注,也再次感谢高厅长和两位发言人。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