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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网10月29日讯(记者 刘澜澜 刘昆鹏)记者从河北省卫计委官网获悉,日前,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7个部门联合印发《河北省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根据方案,到2018年底,全省90%以上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70%以上的养老机构能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社会医养结合机构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可及性持续提升。到2020年,二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开设老年病科的比例达到40%以上。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全省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5%以上。
方案提出,推进医养结合工作需突出“三个重点”,即在服务对象上重点做好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因病致(返)贫等老人的健康养老,在服务层次上重点做好居家老人的健康养老,在服务手段上重点推进智慧健康养老。
在健康养老服务方面,方案提出,要全面做好居家健康养老服务,加快构建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充分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创新健康医疗服务模式,开展面向家庭、社区、机构的智慧健康应用推广工作。
充分发挥社区(村)健康养老的依托作用。提高农村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探索开展农村“院室联建”(农村幸福院和卫生室联合建设),建立一批农村卫生室托管幸福院的基层医养结合试点,有效整合医疗和养老资源,最大限度发挥农村公共服务资源的作用,满足农村老年人养老和就医两方面需求。
合理规划并推进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完善日间照料、全托养护、短期托管功能。充分考虑老年人康养需求,对有需求的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可以增设以康复、护理为主的门诊机构,为老年人提供适宜的康复技术和护理服务,并定期邀请社区医院或综合性医院的专业医生或已退休的医生到中心坐诊、巡诊,提供免费(或收费低廉)且安全可靠的基础医疗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运营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养老机构、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签约合作和信息共享。充分发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助老服务志愿者等资源作用,为老年人提供实时、便捷、高效、优惠的生活照料以及临时托管、精神抚慰、基本医疗转诊等服务。
此外,方案还提出,加快完善健康养老保险体系。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可申请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管理;家庭医生为居家老人提供上门服务的项目,符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的,由签约服务费支付。在基本药物目录中适当增补老年人常见病的常用药品。探索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扩大长期护理保险试点范围,按照国家规定在全省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大力推动商业保险公司发展多样化的保险产品,形成符合河北省实际、具有广泛可操作性、多层次可持续的长期护理保险保障体系,推动解决老年人特别是失能、失智老年人及其家庭面临的基本生活照料和相关医疗护理等所需费用问题。
在老年人护理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方案提出,建立养老护理员免费教育制度,对相关专业毕业后连续从事养老护理工作达到一定年限的学员,学费由专项基金分期返还。大专院校设置老年护理专业、职业院校设置相关技能培训专业的,由专项基金在相关设施配备、实习实训平台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给予适当扶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医养结合机构连续工作每满5年,根据其职业资格,由专项基金给予最高2万元的一次性岗位补贴,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护人员享有与其他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同等的职称评定、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等资格。健全落实养老服务志愿者登记储备、志愿服务积分(“时间银行”)制度,有序引导更多社会志愿服务人员参与养老护理服务,不断满足老年人实际护理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