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记者 烟成群 通讯员 孙国林 何菲)记者从河北省财政厅获悉,近日河北省下达2018年省级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补助资金2365万元,对灾害损失较重的市、县(市、区)给予重点支持,以解决受灾群众吃饭、穿衣、取暖、饮水、医疗等基本生活困难。
今年以来,河北省部分地区先后遭受了低温冷冻、风雹、洪涝、森林草原火灾、干旱、台风、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受灾人口上万人次,直接经济损失达30多亿元。灾害发生前后,河北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先后多次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及时做好应急准备和减灾救灾各项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目前,汛期已结束,全省灾情基本稳定。为落实河北省委、省政府关于灾害救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全省灾情和救助需求情况,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按照《河北省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管理办法》制定了2018年度省级新灾生活救助资金分配方案,紧急下达相关市县省级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2365万元,此项资金主要用于受灾群众口粮、伤病和因灾损毁房屋恢复重建、紧急转移人员安置等基本生活补助、因灾死亡人员家属抚慰。要求相关市县进一步核实灾区群众生活困难和需救济情况,分类排队,制定切实可行的救助方案。在发放过程中要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救灾款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