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10月31日讯(记者 骆梓炫)10月31日,记者从河北省纪委监委获悉,唐山市通报3起违反换届纪律典型案例。
图片来自视觉中国。
唐山市丰润区银城铺镇国持营村党员代建军贿选案
2018年9月初,银城铺镇国持营村党员代建军为竞选村委会主任,在村委会主任候选人选举投票前,送给董某等4人各500元现金进行拉票贿选。投票选举时,上述4人均投票给代建军,最终代建军成为村委会主任候选人。代建军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收缴违纪款2000元。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取消其村委会候选人资格。
唐山市丰润区常庄镇花园村党员杨天向、杨武聚众扰乱破坏选举秩序案
2018年10月6日下午,常庄镇花园村杨天向、杨武等人因对该村村委会候选人资格不满,于当晚用铁锁将村委会大门锁住。10月7日早晨5时许,杨武等人又将3辆轿车停放在村委会大门口,阻碍选举人员进出。杨天向、杨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迁西县三屯营镇靴脱崖村党员纪广利违纪案
2018年8月22日,纪广利在党支部换届选举当选支部委员后,在靴脱崖党员微信群中发放红包,该微信群内11人支领了该红包。纪广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经三屯营镇党委研究决定,其当选靴脱崖村党支部委员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