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记者 郭庆敏)近段时间,省委、省政府出台多个文件,实施多项与实体经济发展有关的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了产业发展政策,提出了有含金量的支持措施,为全省产业结构调整和实体经济发展指明了方向、注入了活力。省发改委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间投资快速增长、推动民营经济上水平等方面入手,出台多条措施,助推全省民营企业做优做强。
精简审批事项 优化审批流程
省发改委副巡视员高俊钊表示,全面清理核查民间投资项目报建审批情况,是进一步提高民间投资项目报建审批服务水平的一个重要环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要求,省发改委依托河北省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对全省民间投资项目报建审批情况进行认真清理,逐项梳理已报审的民间投资项目,核查各类审批事项办理情况,并针对清理核查中发现的问题,主动改进工作,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
省政府印发实施的《河北省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将59项报建审批事项整合减少为40项。修订后的《河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保留在省级核准权限只剩48项,包括国务院明确要求省级核准的38项,以及事关全省重大规划布局、重要资源开发配置的项目10项。我省出台的《工程建设项目立项阶段审批时间压缩的实施方案》,将立项阶段审批时间压缩一半左右,其中审批、核准、备案项目分别由74、24、5个工作日压减为40、15、2个工作日。
推出投资项目 吸引民资进入
高俊钊介绍说,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是引导民间资本参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的一个重要途径。相关文件要求各级各部门一视同仁,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开放力度,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外,一律向民间资本开放,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限制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
同时,鼓励民营企业相互合作,或与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合作,通过组建投标联合体、成立混合所有制公司等方式参与投资规模大、合作期限长、工程技术复杂的项目,充分发挥不同企业优势,促进更多的PPP项目落地实施。鼓励民营企业运用PPP模式盘活存量资产,对适宜采取PPP模式的存量项目,鼓励采用转让项目经营权、收费权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降低转让难度,提高盘活效率。另外,还要求通过公开招标等竞争方式选择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方,支持民间资本股权占比高的社会资本方参与PPP项目。
按照职责分工,省发改委在规范有序推进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模式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每年都向社会推出一批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市政等领域鼓励民间投资(PPP)项目,吸引民间资本进入。2017年推出项目308个,总投资4700亿元;2018年推出项目18个,总投资442亿元。
高俊钊说,相关文件明确要求,组织开展“民间投资政策落实”第三方评估,全面梳理分析评价国家和我省促进民间投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促进政策落地见效,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为此,省发改委委托省社科院采取问卷调查、企业座谈和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对国家和我省促进民间投资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形成第三方评估报告,检查评测已有政策落实情况,并为研究制定新的促进民间投资政策提供依据。目前已形成初步评估报告,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
强化创新驱动 推进“双创”深入发展
围绕增强企业产权意识、提升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等措施,高俊钊也逐一进行了解读:
完善知识产权运营、保护和维权援助体系。推进专利权质押贷款、专利保险、专利权作价出资入股等政策,有利于增强企业产权意识、缓解融资难问题。
促进科研仪器设备共享。省科技部门积极实施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共享计划,建立了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平台,有利于中小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创新水平。
发挥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按照1:4的放大比例,每年支持各类投资主体设立一批创业投资机构,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目前,省发改委已经组建了9支创业投资基金,支持高技术产业项目近50项。
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资产证券化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依托新三板开展小额、便捷、灵活、多元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方式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