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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海关全面推广《海关专用缴款书》
11月19日起企业可自行打印税单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刘潇 
2018-11-19 16:3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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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11月19日讯(记者 刘潇 通讯员 邓婕)记者从石家庄海关获悉,继今年8月海关开展关检融合报关单整合申报后,石家庄海关再推促进贸易便利化重要举措,自11月19日起,企业可自行打印《海关专用缴款书》,无需再到通关业务现场领取,实现了通关全程无纸化和全流程在线办理,打通了全国通关一体化“最后一公里”。

  《海关专用缴款书》就是日常大家所称的“海关税单”,是企业在办理进出口货物通关手续时,向海关缴纳税款后获取的缴款凭证,也是企业账务管理和增值税抵扣的重要依据,以往需要由进出口企业或代理报关企业缴税后,派专人前往海关通关业务现场领取,或通过代理人员快递邮寄,中间可能耗费几天时间,同时也存在丢失和损坏的风险,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为确保河北口岸进出口企业广泛了解并尽快适应这一改革新措施,石家庄海关提前对进出口企业进行政策宣讲并组织培训,同时利用12360海关热线、河北“单一窗口”等各渠道发布相关信息。考虑到此项改革措施给进出口企业日常作业模式带来的变化,石家庄海关在各通关业务现场也设立了自助打印窗口,使企业能就近利用海关提供的打印设备自助打印。此外,保留原有的海关打印方式,即由海关工作人员打印《海关专用缴款书》提供给企业。通过“企业自行打印、现场自助打印、海关辅助打印”三种模式并行,尽可能满足进出口企业的个性化需求。

  《海关专用缴款书》企业自行打印改革受到了进出口企业的普遍欢迎。河北燕山物流有限公司进口部经理曹艳霞表示:“通过《海关专用缴款书》自行打印,企业减少了去海关打印、领取的手续,简化了企业办事流程。”

       据石家庄海关统计部门负责人介绍,《海关专用缴款书》企业自行打印改革提高了效率,降低了成本,进一步改善了营商环境,企业足不出户就可以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实时打印。目前部分河北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在外关区沿海海关申报,以往大量《海关专用缴款书》单据需要通过专人在口岸海关、企业、报关行之间流转和交接。此次石家庄海关通过全面推广《海关专用缴款书》可减少企业到海关领取《海关专用缴款书》环节,缩短增值税抵扣周期,加快资金周转。

关键词:海关责任编辑:刘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