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远光灯发生事故。图片来自视觉中国
长城网讯(记者 张晨光 李相伯)近日,在张家口市平门大街苏家桥村路段,一名行人由北向南横过马路,由于来往车辆较多,行人停在路中等待。这时,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小轿车疾驰而来,将行人撞出50米远,行人当场死亡。
期间,行人第一次被撞飞,在空中旋转了360度,在下落的过程中再次被该车冲撞出几十米远。
据民警观察,从接触点到被撞的行人,大概有将近50米的距离。而车辆的前机盖因与行人的接触,碰撞出很多褶皱。
肇事车辆。
从车辆损坏程度就能看出,当时的冲击力非常大。同时,民警也调取了该路段监控,综合分析,驾驶员在该路段属于超速行驶。
“一开始根本就没看到有人过来......看见的时候人已经到跟前了......”驾驶员反复强调,自己是因为没有看见,才误撞了行人。他的一番话,让交警觉得“超速行驶”并不是本次事故唯一的原因。
事发路段视野开阔,行人也不属“鬼探头”,为什么驾驶员声称没看见呢?
经民警反复侦查得出结论,驾驶人“看不见”的原因是——远光灯!
在此次事故中,虽然驾驶员超速行驶,但没有观察到行人才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但是“滥用远光灯”这一个小细节,在我们日常行车中也不容忽视。
滥用远光灯受处罚。图片来自视觉中国
新闻多一点:远光灯的使用隐患与正确使用做法
隐患一:瞬间致盲
当夜晚会车时,远光灯可使对向驾驶员视觉上产生瞬间致盲,致盲时间根据驾驶员自身视力,周围环境不同持续时间也会不同,但最快也要持续2秒左右的时间,在这两秒的时间里,驾驶员如同闭眼开车,对周围的行人以及对前后来车的观察能力大大下降。
对向车辆使用远光灯,导致看不到过路行人。
隐患二:对速度和距离的感知力下降
夜晚视线不好,因此人眼对于对面来车的速度判断本来就会打折扣,在这样的情况下,开启远光灯对人眼的干扰会使这一判断力急速下降。当你开启远光灯,对向来车误判了你的车速和距离,本该减速会车却可能开始借道超车,此时远光灯可就适得其反了。
隐患三:对宽度的判断力下降
与隐患二的原理类似,远光灯所产生的超大光晕会占据人眼视觉中很大一部分面积,从而使得驾驶员对来车的宽度以及它身后情况的判断力下降。从而会采取错误的操作。
正确使用远光灯的做法
1、放慢车速:夜晚视线不好,放慢车速永远要比开启远光灯更加有助于安全。
2、尽可能少使用远光灯:如今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比较丰富,夜晚也很难遇到漆黑一片的道路,一般这样的路况下行车,尽量不使用远光灯。
3、必要时远近灯光可以交替使用:在一些照明情况不佳的道路中行驶,为了不对对向来车造成影响,远光灯可以伴随近光灯交替使用,对向有来车时应及时切换。
4、经常检查自己的灯光状态:当遇到对面来车频繁切换灯光照射自己时,应当检查自己的远光灯是否在无意中开启。
5、大雾天气禁用远光灯,因为此时空气透明度较差,灯光会在空气中行程漫反射效果,不仅不会让你看的更远,反而会加大对来车的影响。
6、如果对方开了远光灯你也可以用远近光灯转换来提醒对方车辆关闭远光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