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沧州任丘市石门桥镇史村街道。记者 张艺萌 摄
长城网12月11日讯(记者 张艺萌) 随着河北不断提高农村服务水平,加大农村道路“城市化”管理,把“双创双服”落实到行动上,“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走路要走人行道,骑车不进汽车道”,这些在区划分明的城市施行的交通法规,也正慢慢成为农村老百姓的文明出行“潜意识”。
交通安全劝导员李德。记者 张艺萌 摄
在河北省沧州任丘市石门桥镇史村,穿着统一的制服,正在指挥停车的交通安全劝导员李德告诉记者,“现在政府的宣传工作和管理措施都很到位,村里有了曝光台,服务台和宣传台,自己的车违章了都会在电子屏幕上显示出来,不明白的交通法规也会在电子屏上科普,村民们的交通守纪意识也提高了。”
史村村民正在按交通规则停放车辆。记者 张艺萌 摄
减速带、道口标注桩、让行标志、凸面镜、爆闪灯等交通设施,即便是在史村一条普通的小道上也一应俱全,道路两旁三轮车、汽车在划定的停车位上停放得井然有序。“以前总觉得乡下没人管也就无所谓了,所以停车有些随意,想停哪就停哪,现在可不行。”村民王发告诉记者,现在村里可大变样了,交通有秩序了,觉得去哪都通畅了。
石门桥镇对乡村公路的监控。记者 张艺萌 摄
长期以来,农村道路里程长、标准低、隐患多,交通安全设施缺失,道路安全隐患突出,成为汽车时代下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的“最薄弱环节”。随着“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广大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农村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现状和模式直接制约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
“很多人不是故意不守交通规则,是对交通规则不是特别熟悉。”石门桥镇镇长张志远说,“我们将‘交安工作站’与‘劝导站’功能合一,结合赶集赶庙、红白喜事、民俗节庆的重大活动,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在村内广泛张贴村民文明交通公约,并以微信群、村务公告栏、宣传橱窗、大喇叭广播、LED显示屏等形式曝光交通违法行为,发布交通安全提示、播放交通事故案例,帮助村民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2018年2月15日,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河北20项民心工程》,提出由省公安厅(省交管局)牵头,实施交通秩序整治工程。文件指出,要持续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在重要节假日和特殊时段开展专项整治,主干公路机动车交通守法率达到85%以上,城市区主干路机动车交通守法率达到90%以上,城市区主要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守法率达到85%以上,城市区交通安全管理设施规范设置率达到90%以上。
任丘市公安局局长张建兵。记者 张艺萌 摄
为贯彻落实文件要求,全力打通交管工作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河北沧州持续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全面推行“网络到村、工作到户、责任到人、群防群管”的村级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据任丘市公安局局长张建兵介绍,任丘市立足平原地区农村交通特点,以农村信息系统为平台,以警务体制改革为切入点,坚持政府主导,部门担当,信息共享,社会共治,取得了良好社会效益。全市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标”同比分别下降20.38%、33.33%、30.76%和18.40%,社会参与程度逐步加深,群众文明素质大幅提高,交通环境全面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