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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宣贯培训班举办

来源: 长城网   作者:信贺宁 
2018-12-19 19:3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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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讯(记者 信贺宁)《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为更好落实《条例》要求,帮助各相关主体全面、正确理解和掌握《条例》内容,12月18日,《条例》宣贯培训班在石家庄举办。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从事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工作的管理人员及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和物业管理等单位相关人员共计300余人参会。河北省住建厅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现场授课。

培训现场。 信贺宁 摄

  河北省住建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处长程才实表示,河北省绿色建筑发展正处于高质量发展阶段,在推进绿色建筑发展过程中,管理人员要精通政策、熟悉业务、了解技术,注意总结工作经验;相关企业及技术人员等在进行绿色建筑建设过程中要精通技术、熟悉业务、掌握政策,用工匠精神推动全省绿色建筑发展。

  “落地落实《条例》相关要求应从正确理解绿色建筑的概念出发。”全程参与《条例》起草的专家肖文静强调,绿色建筑的本质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其含义包括健康舒适的室内环境、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三方面内容,缺一不可。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一处处长蒋玉良对《条例》的立法背景、过程、适用范围及具体内容等进行了详细介绍。随后,省司法厅(原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经济法规处)立法专家孙巍就《条例》中反复修改、各方关注的条款进行了重点解读,要求各管理部门明确自身责任,制定地方考核计划,将《条例》落实到位。

  《条例》第八条明确了省、市、县三级制定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的具体任务,其中,省级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编制导则。河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总工赵士永对导则初稿进行了简要介绍,其中包括术语、基本规定、编制内容、编制方法等。

  “有了这个法律遵循,我们设计单位的工作就更好开展了。”秦皇岛广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闫赞辉说,《条例》对绿色建筑建设提出了具体的操作标准,更有利于设计单位与建设单位进行项目洽谈。“《条例》的出台恰逢其时,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此次培训的成果,在定州市范围内开展宣贯工作,扎扎实实将《条例》落到实处。”定州市墙材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彭宏伟说。

  作为全程参与《条例》研究启动、调研、起草、论证、审查的主要负责人,郁达飞对《条例》出台的过程进行了全面展示,并强调各县、市在做好普法、执法工作的同时,要根据本地实际,深化细化《条例》相关规定,出台适用本地的实施意见或管理办法。韩新春提出,《条例》的出台顺应民心民意,为督促各主体落实好《条例》相关工作,2020年,省人大将对各市、县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情况开展执法监督检查。

关键词:绿色建筑责任编辑:信贺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