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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发布未来三年道路交通管理通告!这些禁限行规定有调整!

来源: 长城网   作者:王棋 刘潇 
2018-12-20 11:3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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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记者 刘潇 摄

  长城网12月20日讯(记者 王棋 刘潇)12月20日,记者从《关于市区道路通行管理的通告》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加强市区道路通行管理,巩固全国文明城创建成果,积极倡导市民守法出行、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绿色出行的新时代交通出行理念,缓解交通压力,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石家庄将实施《关于市区道路通行管理的通告》,同时废止2015年12月公布的《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市区道路通行管理的通告》。在此期间,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将根据道路状况、交通流量的变化,依法对通行规定适时进行调整,并提前向社会公告。

  一、禁止、限制通行的车型、时间和路段

  (一)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

  1、禁止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进入三环路、古城西路、友谊北大街(北至学府路)、学府路(友谊北大街至107国道)、107国道(北至学府路)、古城东路道路范围以内(含)行驶(已办理通行证车辆除外)。

  2、途经我市的外埠(非冀A号牌)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应当绕行京港澳高速、石黄高速、石太高速、青银高速、绕城高速或三环路以外国省道路。

  (二)微型、轻型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

  1、每日7:00至9:00、17:00至19:00时段,禁止微型、轻型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含环卫清扫、园林施工、道路设施维护车辆以及外埠号牌等货车)通行二环路(含二环主路、辅路及高架桥)以内道路。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抢险车、运钞车等载货汽车除外。

  2、每日7:00-11:00、15:00-19:00时段,禁止微型、轻型载货汽车通行中山路(西二环至东二环)、裕华路(东二环至苑东街)、中华大街(南二环至北二环)、平安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建设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维明街(槐安路至宁安路)、青园街(槐安路至和平路)、友谊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体育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

  3、每日7:00至19:00时,禁止微型、轻型载货汽车在槐安路主路(时光街至东二环)通行。

  (三)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摩托车、营运人力三轮车

  禁止在市区三环路、古城西路、友谊北大街(北至学府路)、学府路(友谊北大街至107国道)、107国道(北至学府路)、古城东路道路范围以内(含)行驶。

  (四)非国标电动(燃油)二、三、四轮车

  非国家标准的电动、燃油二、三、四轮车属于拼装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国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的“机动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和《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规范》(GB17761—2018)(2019年4月15日实施)的“电动自行车”。

  拼装车:根据公安部《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4),拼装车是指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或者使用了报废机动车的发动机(电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等五大总成之一组装的机动车。

  (五)载客汽车

  1、在工作日(法定节假日及周六、周日除外)7:00至9:00、17:00至19:00时段,外埠号牌载客汽车禁止通行二环路(含主路、辅路)以内道路。出租车、公交车、通勤班车、以及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抢险车、救护车、外地来石旅游的专用客车等车辆除外。

  2、禁止中型、大型载客汽车在槐安路主路(时光街至东二环)通行。

  (六)国Ⅰ、国Ⅱ排放标准车辆限行规定

  国Ⅰ、国Ⅱ排放标准车辆,工作日(法定节假日及周六、周日除外)禁止在市区三环路(含三环路、古城路)以内区域道路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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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石家庄,道路通行,通告,发布会责任编辑:王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