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记者 刘澜澜 刘昆鹏)根据《2018年河北省化妆品监督抽验工作实施方案》安排,原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第4季度在部分市县流通环节组织开展了化妆品监督抽检,其中检出不合格产品12批次。
对不合格产品,已责成被抽样单位所在地化妆品监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