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1月24日讯(记者 闫思宇 通讯员 何菲)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日前,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2019年省市县三级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到2020年,全面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关键举措。2014年起,河北着重在部门预算和项目预算两个层面开展了绩效预算管理改革试点,积累了一定经验。为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省财政厅研究起草了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并结合工作实际在多个方面进行了创新或细化。
意见提出,科学构建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建立“五个体系”,即政府预算绩效管理体系、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管理支撑体系、管理责任体系,形成系统整体的预算绩效管理框架。坚持全方位,构建政府预算、部门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三位一体的绩效管理格局;坚持全过程,打造事前、事中、事后有机衔接的管理链条;坚持全覆盖,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所有财政资金,全部实施绩效管理。
意见强调,全面提高政府预算配置效率,将各级政府收支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构建政府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施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省级要研究制定对市级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的具体实施办法,重点评价收支预算编制、年度预算执行、财政收入质量、支出结构优化等情况,综合评价结果报省政府审定后在全省通报。
意见明确,将部门和单位预算收支全面纳入绩效管理,赋予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更多的管理自主权,结合重大发展战略、部门和单位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衡量部门和单位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推动提高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水平。各部门在年度预算编制时,要科学设定部门年度整体绩效目标,并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年度预算执行终了,各部门各单位要对预算执行情况开展绩效自评,各级财政部门要逐步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
意见强调,将政策和项目全面纳入绩效管理,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效益等方面,综合衡量政策和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果。对实施期超过1年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实行全周期跟踪问效,建立动态评价和调整完善机制。建立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机制,评估结果报本级政府作为决策依据,并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要件。在部门全面自评基础上,各级财政部门要建立重大政策、项目预算绩效重点评价机制,重点评价政策和项目实施的精准性、有效性、科学性。
围绕绩效结果应用,意见提出“三挂钩、两纳入”,即对下级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与财力补助分配挂钩,将部门整体绩效与部门预算安排、特别是专项业务经费安排挂钩,将政策、项目绩效评价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同时,将预算绩效结果纳入政府绩效和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参考,以进一步强化激励约束作用。
意见还明确,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地预算绩效负责,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本部门本单位预算绩效负责,项目责任人对项目预算绩效负责,对重大项目的责任人实行绩效终身责任追究制。
当前河北正处于历史性窗口期和战略性机遇期,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对更好地发挥财政政策效用、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至关重要。意见明确提出,加快推进实施预算绩效管理。2019年省市县三级全面实施,2020年各项管理举措全面落地,全面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形成制度完善、管理规范、运转高效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