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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合格率达98.35%!2018年河北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张青果 
2019-01-29 10:4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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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讯(记者 张青果)日前,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18年全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全年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20825批次(不含市县食用农产品专项),样品品种涉及33大类食品,抽样范围覆盖11个设区市及所辖全部县(市、区)以及辛集、定州两个省直管县。结果显示,合格217192批次,总体合格率为98.35%。其中,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4类食品监督抽检合格率达到100%,28类食品合格率在96%以上。

  餐饮食品冷冻饮品、方便食品合格率较低

  据介绍,河北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实施的监督抽检分为国抽(转地方)、省本级、市本级、县本级监督抽检。在各种监督抽检中,县本级抽检占比最高,为72.54%;省本级抽检问题发现率最高,为4.99%。在生产环节、流通环节、餐饮环节抽检比例分别为11.71%、65.31%、22.98%,合格率分别为96.66%、99.05%、97.25%。

  33大类食品样品中,乳制品、蛋制品、糖果制品、酒类、婴幼儿配方食品等19类食品全年抽检合格率高于总体水平;方便食品、冷冻饮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餐饮食品等14类食品全年抽检合格率低于总体水平。其中4大类食品合格率低于95%,分别是餐饮食品(94.25%)、冷冻饮品(94.98%)、方便食品(94.98%)以及其他食品(89.67%)。

  餐饮食品的主要不合格项目是大肠菌群和铝的残留量,主要原因是餐具等消毒不彻底或者食品保存不当导致微生物超标,油条、馒头等面制品中过量或超范围使用含铝膨松剂导致铝残留超标。

  饮料不合格项目主要是标签和铜绿假单胞菌,主要原因是标注不规范和加工过程卫生控制不当。

  方便食品不合格项目主要是脱氢乙酸和山梨酸,主要是辣条类食品防腐剂超标。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较多的主要是韭菜中腐霉利和水产品中镉超标,主要原因是环境因素或种植过程农药使用不规范。

  标签微生物食品添加剂项目问题最多

  全年监督抽检发现的3633批次不合格食品,包括28大类食品、4148项次不合格项目。其中:标签项目不合格1090项次,是不合格项次最多的项目;其次是微生物项目不合格1055项次;再次是食品添加剂项目1020项次;后面依次为农药残留项目368项次、品质项目347项次、重金属项目99项次、兽药残留项目95项次、其他污染物项目49项次、真菌毒素项目25项次。

  食品标签不合格绝大多数属于标注不规范,例如营养标签营养素参考值计算错误、净含量字符高度不够、未使用规范的食品添加剂名称等。主要原因:一是有的生产企业对于食品标签规范性不够重视;二是一些中小企业对食品标签的标准法规缺乏了解,有的对标准法规理解上存在歧义;三是不排除个别企业为提高产品销量故意在标签设计上误导消费者。

  微生物指标超标多是由于生产、运输、贮存等环节卫生防护不良,食品受到污染导致。例如餐饮食品的大肠菌群超标、饮用水的铜绿假单胞菌超标、淀粉及淀粉制品的霉菌和酵母超标、糕点的菌落总数超标等。

  食品添加剂不合格多表现在产品配方不合理或未严格按配方投料。例如粉丝、粉条、油条、馒头等铝含量超标、辣条脱氢乙酸和山梨酸超标、肉制品亚硝酸盐超标等超范围或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冷冻饮品的蛋白质含量不合格,味精的谷氨酸钠含量不合格等。

  实施“最严厉的处罚”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河北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均及时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深入查找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对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

  适时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突出进行塑化剂专项检查、食品生产许可专项检查、乳制品飞行检查、肉制品专项整治、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整治、幼儿园餐饮食品安全整治、亚硝酸盐专项整治、餐饮烧烤食品专项整治等行动,有效防范了食品安全隐患。

  同时,严格落实“最严厉的处罚”要求,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对抽检发现的问题集体会商,共同研判风险,积极发布消费警示。特别是围绕夏季食品安全发布了烧烤食品消费提示、小龙虾和啤酒消费提示,以及月饼专项公告等,提升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引导群众健康消费,进一步优化了食品市场环境。

关键词:2018 食品安全责任编辑:张青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