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记者胡晓梅 曾丝雨 通讯员 李伟)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
2019年春节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当千家万户张灯结彩之时,晋州法院迎来了20名案件当事人,他们眉开眼笑,高举“廉洁办案解民忧 公平司法护正义”的锦旗,逢人就说:“案子结了,地钱给了,感谢法院、法官。”
案件当事人为晋州法院送上锦旗 晋州法院供图
事情要追溯到1995年,当地南辛庄砖厂因工厂扩建,租用原告张某等20户村民的承包耕地612亩,并于2015年4月25日签订占地协议一份,协议租金按每年每亩地玉米700斤、小麦700斤计算。这之后,砖厂每年交付一次租金。
2009年,砖厂转让给被告宿某经营,转让时约定占地协议继续有效。在被告经营砖厂初期,依然按照原来的支付习惯,每年结算一次,直至2015年12月31日,国家环保政策调整,被告砖厂被强制拆除。自此,被告停止向原告支付土地租赁金,同时将拆除砖厂后的土地予以返还,但因其未对返还土地进行有效规整,砖头瓦砾遍地,村民无法复耕,导致600余亩土地荒芜了两年。期间,20户村民多次到省市县多部门反映情况,却迟迟得不到有效解决。
2018年3月21日,20户村民集体提起土地租赁合同诉讼,要求被告支付土地租赁金。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因该案涉及群体性事件和“三农”政策,该院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抽调既有办案能力又善于做群众工作的马于法庭庭长赵韶臣主办此案。审理过程中,赵韶臣得知砖厂拆除补偿款已转至马于镇政府,立即向主管院领导汇报情况。党组书记、院长侯忠义第一时间要求:“聚合力量,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并将该案纳入全市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力争在年前妥善结案。”马于镇主要领导也表示:“被告一日不履行义务,一日不放拆除补偿款。”
在多方努力和综合治理大格局的震慑下,判决生效后,被告多方筹措资金,于腊月二十八兑现了款项,20户村民足额支取了30万土地租赁金。
案件当事人为晋州法院送上锦旗 晋州法院供图
自2018年以来,晋州法院主动向市委汇报执行工作,晋州市委也将“基本解决执行难”纳入法治建设重点,举全市之力,尽全市所能,多点突破,在全市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人大、政协监督,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依托该格局,选聘执行联络员599人,纳入失信名单3380人次,限制高消费4496人次,以拒执罪移送刑事公诉42案45人,优化了执行内外环境,促进了诚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