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2月10日,云南丽江一9岁男童小鹏见杨先生的狗拴在树上,便用炮仗炸狗。受惊的狗拼命挣断狗绳,咬了小鹏一口。而在后续的处理过程中,小鹏妈妈认为,是杨先生没看好狗,付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无可厚非。但杨先生称,狗已经拴绳,是孩子惹狗在先,付医疗费已是出于人道主义。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家长“护犊心切”,为了孩子身体着想,索取精神损失费暂且说得过去;狗主人秉持“人道主义”,全程垫付医疗费,也无可厚非。然而,事件最根本的问题,既不取决于双方谁对谁错,也不在于最终处理结果如何,而是让更多的“熊孩子”明白,学会尊重和敬畏生命,也是对自己的保护。
在以往一些围绕“狗咬人”引发的冲突中,狗主人常常会成为众矢之的,而之所以矛头指向这一群体,是因为舆论场上的强弱界限很鲜明。即,只要一出现“狗咬人”的事件,狗主人不按规定给狗拴绳、狗咬了人还不认账等因素就会主导舆论从一端整体偏向另一端,即,被狗咬伤的人是弱势一方,狗主人是强势一方,可问题在于,这些因素之外,还有其他一些不确定因素存在。
其中,“熊孩子”和“熊家长”就是一类。很显然,就此事而言,如果男童不去扔炮仗炸狗,可能后者并不会受到惊吓去咬他,也就不会发生后面的事情。这就好比,无理者得寸进尺,有理者却寸步难行,强烈的反差,换做任何人,可能都接受不了。
但转念一想,其实,比起教育“熊孩子”,更需要被教育的,反而是“熊家长”。因为,小孩子难免会淘气,但如果因此惹了祸,家长们就应该思考,是不是由于自身监管疏忽或者教育不当导致。如果一味地指责他人过错,就显得过于小气和蛮横无理了。
当然,很多时候,这些道理大家都懂,可就是做不到。反反复复的口舌之争,已经注定类似“狗咬人”事件,会成为肥皂剧一般,不断地会有人站队,也不断地会有人离场,只不过,必须强调,在这个过程中,规则对于任何一方都是公平的,不遵守规则的人,终究会得到教训。
正所谓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其实,狗和人一样,都有自己的天性和脾气,在它们眼中,人类多数时候是朋友,和它们相处得好,自然相安无事。但是,好比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也有距离和底线一样,一旦冲破了那层禁区,再温顺的狗难免也会咬人一口。
所以,我们不妨将咬人的那条狗,理解为是在正当防卫,那么,它所做出的过激行为,也在情理之中。可相比于狗在受惊吓时候做出的本能反应,“熊孩子”家长向狗主人索取额外精神损失费的要求,反而更像是另外一种“咬人”的举动,进一步说,当狗咬人不再成为新闻,人咬狗、人咬人成为新闻时,可想而知,场景是有多么荒诞。(宋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