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现场。记者 张青果 摄
长城网讯(记者 张青果)3月13日上午,在河北省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的“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上,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一年来全省市场监管典型案例:
邯郸王某无证无照销售保健食品案
邯郸市丛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丛台区公安分局食药大队联合对辖区写字楼进行排查时,发现王某涉嫌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情况下,雇用多名员工,假冒“中国中老年保健协会”“福康唐”“健康新天地”“荣康至健”“家庭健康”“健之路”“北大秋子”“益生康健”“华纳健康”等名称,利用网络电话,向中老年人推销伪劣保健品植物胰岛素、欧米伽-3、熊胆粉、辅酶Q10等130个品种,涉及全国30个省市,已购买此类产品的中老年人达5000余人次,销售金额达144万余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石家庄裕华区某食品店虚假宣传案
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时发现,石家庄裕华区某食品店在其店二楼会议室以组织会议形式,利用自己制作的课件给消费者宣传讲课,向消费者宣传其经营的保健食品具有提高人体免疫力和防治疾病的功效,并采用赠送有机大米等礼品、组织免费短途旅游等方式,达到销售产品的目的。该单位组织消费者参加宣传讲座会议,虚假夸大宣传其经营的保健食品功效,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石家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及执行办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2万元的行政处罚。
承德市某美容店预付款消费侵权案
某女士腿疼多年,饱受病痛折磨,2017年11月,晚饭后散步,因走路姿势暴露出明显的腿病,吸引了承德市双桥区某美容店在路边发传单的推销员的目光,推销员便主动上前游说,声称通过该店在北京聘请的高级技师的按摩,能治腿病,某女士病痛乱投医,大约分10次陆续预付12万元按摩费。10个月过去了,腿疼病无好转,某女士要求退款,店方不退。
2018年9月某女士投诉到消协,调解无效。案子转到承德市市场监管局消保科,消保科约谈了承德市某美容店的负责人,责令该店退款。2018年12月底,经电话回访确认,退款6.5万元全部到账。
天津某科技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审查许可证案和三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审查许可证案
2018年5月22日,三河市工商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三河市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关于“饿了么”“美团”外卖网络餐饮,入网经营的商家中普遍存在商家店铺未按规定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情形。执法人员立即对该信息进行进一步核实,经查,“美团”外卖网络餐饮平台涉及问题商户15家,“饿了么”外卖网络餐饮平台涉及问题商户12家。执法人员分别约谈了“美团”外卖网络餐饮平台华北地区食品安全官和“饿了么”外卖网络餐饮平台华北地区城市经理,并提取以上两家外卖网络餐饮平台相关证照。执法人员对该两家外卖网络餐饮平台分别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以上两家公司立即依法对入网食品经营者审查其许可证,对于入网食品经营者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三河市工商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别对“美团”和“饿了么”两家外卖网络餐饮平台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某媒体发布违法房地产广告案
2018年1月,邢台市工商局在对广告主某房地产公司发布违法广告行为处罚结案后,对广告经营者邢台市某媒体另案调查。其“送高达6万家私”广告内容,未明示赠送商品的品种、规格、数量、期限及方式;对房源信息的面积进行宣传时,未表明是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属于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邢台市工商局依法对该媒体作出罚没款22.32万元的行政处罚。
某房地产公司违反有奖销售规定案
2018年9月,某房地产公司在其开发的楼盘售楼部开展“抢铺抽大奖宝马开回家”有奖销售活动。奖项设置有:宝马3系轿车一辆,价值218300元,大众轿车两辆,每辆价值58900元等等。属于最高奖金额超过五万元的抽奖式有奖销售违法行为。邢台市工商局依法对该房地产公司作出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
河北松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网络传销和夸大产品功效虚假宣传案
河北松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河北、山东、天津等省市通过拉人头、宣称是直销公司和盈利前景,产品能够治疗百病的欺诈行为从事传销活动,夸大饮料产品实际功效,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利用高回报的奖励制度,引诱会员再度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最终构成金字塔式的网络化的传销布局。
当事人组织策划传销的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本案参与人员多,涉及5省市,层级超过三级,具有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石家庄市裕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没收该公司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合计3765万余元,涉嫌刑事犯罪部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宁晋县某医院收受商业贿赂案
2018年1月,邢台市工商局将宁晋县某医院收受商业贿赂案件线索交宁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查,宁晋县某医院与某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口头约定,某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将某医院准备以2.5万元的价格购买的胶片打印机赠送给当事人,但要求4年内不得使用其他公司的胶片。该医院获得赠送的胶片打印机后,分两次从某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购进了胶片2000片。因胶片出现质量问题,从2016年11月份就不再使用该公司提供的打印机和胶片了。在调查期间,该医院于2018年6月主动将该设备退还,属于购买商品时收受商业贿赂的违法行为。宁晋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医院作出罚款7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