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原创 >

深化校企合作 争创首批国家产教融合型试点城市
《河北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实施方案》正式发布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张晓明 董云鹏 
2019-03-14 12:58:02
分享:

  新闻发布会现场。长城新媒体记者张晓明 摄

  长城网3月14日讯(记者张晓明 董云鹏)3月14日,记者从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河北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解读发布会上获悉,  为深入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争创首批国家产教融合型试点城市,河北省职业教育改革将进一步鼓励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积极支持职业教育,着力构建教育结构、人才结构与产业结构协调发展的新体系。

     企业按规定享受减免税收等优惠政策鼓励职业院校与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合作,学校可从校企合作中获得智力、专利教育、劳务等报酬,具体分配由学校按规定自行处理。企业应当依法履行实施职业教育的义务,按规定享受减免税收等优惠政策。实施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建立规模以上企业把职业教育情况纳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报告制度。

  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深化校企协同育人建立国家、省两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体系,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支持企业参与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全过程。重点支持30个左右省级职业教育集团发展,推进京津冀同类型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式发展。

  支持企业主导建设实训基地。联合职业院校,面向产业转型升级急需的重大技术技能需求,建设服务自身员工培训和职业院校学生生产性实习的高水平、专业化实训基地和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支持职业院校主导,以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或校企合作模式建设生产性实训基地或兼具生产、教学功能的专业化实训基地。对接全国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大赛和世界技能大赛标准,建设20个省级职业技能大赛基地。

  教师每年至少1个月在企业或实训基地实训将企业工作经历技术等级列入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专业教师招聘、评职和聘任条件。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教师每年至少1个月在企业或实训基地实训,落实教师5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完善企业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与学校领导骨干教师相互兼职兼薪制度。实行“固定岗”和“流动岗”相结合的设岗用人办法。

  鼓励职业院校和企业合作打造“双创双服”升级版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应用技术研发平台,完善科研成果转化机制,面向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形成一批高水平科研成果。职业院校开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科学研究,技术培训等收益用于人员奖励部分,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政府按规定给子造当支持,开展职业院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鼓励社会力量与公办职业院校合作依法举办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或二级学院。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方式参与职业院校专业建设,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等职业教育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的民办职业教育准入、审批制度,探索民办职业教育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健全出机制。

  鼓励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市场化、社会化改革,按照国家制定的造选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并择优进选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鼓励企业建设培训中心、职业院校、企业大学,开展职业训练院试点工作,为社会培育更多高技能人才,发挥职业院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主渠道作用,鼓励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各类职业培训机构。       

关键词:河北省,职业教育,改革,方案责任编辑:张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