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庆国代表接受记者采访。长城新媒体记者 李代姣 摄
长城网讯(记者 赵晓慧)3月15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以下简称“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法基础性法律定位的明确,将为新时代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这一消息在燕赵大地引发热烈反响。
“充分彰显了新时代我国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促进外商投资的决心和信心。”大家纷纷表示,外商投资法的表决通过,有利于打造内外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依靠改善投资环境吸引更多外商投资。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凡是在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都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保障内外资企业平等待遇,是外商投资法的一大亮点。省商务厅外资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外资政策上升为法律,为外商投资企业享受公平待遇提供了法治保障,给外商投资者吃下“定心丸”。河北将在保持外资规模的同时提质增效,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屈恩委员。 长城新媒体记者 吴新光 摄
全国政协委员、香港河北联谊会会长、盈誉(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屈恩委员认为,外商投资法的实施,将使中国在更高水平上对外开放,对于促进我国从制造业大国发展成为制造业强国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全国人大代表、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卢庆国看来,外商投资法确立了对外资的全面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模式,将提高外商投资环境的开放度、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消除外商在中国投资的后顾之忧,吸引更多外商来华投资、来河北投资。
“外商投资法明确规定,国家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依此规定,只要是清单之外的都充分开放,中外投资将享有同等待遇。”河北润创征信有限公司总经理郝福和说,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有利于外国投资者进得来、留得住,也为中国企业提供更多机会。“我们民营企业对此非常欢迎、充满信心。”
据悉,目前,我国对于外商在中国境内投资的法律主要有三部,分别是《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这三部法律内容均涉及企业,内容也较为繁杂,涉及准入制度、企业内部组织结构、外部经营;同时,三部法律均涉及外商投资,分别立法也存在和其他部门法之间相互衔接的事项。因此,外商投资法的表决通过,形成了真正意义上的“三法合一”。
“外商投资法将同类法律进行了重新规划和整理,例如将公司组织结构、合同部分分别由公司法和合同法调整。同时针对外资独有特点,专门进行立法调整。这也可以看作是立法调整或立法瘦身,条理更清晰、更有章法。”北京市盈科(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伟表示,外商投资法从对外商投资实施监督管理、加强外商投资服务、鼓励和引导外商投资等多角度对外商和外资进行规范和引导,使外商投资更透明、更顺畅。充分体现了我国坚持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展示了中国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以及将改革进行到底的决心。
“外商投资法加强了对外商投资的保护力度,特别是对外资产权的保护,再次体现了我国尊重产权、保护产权、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的决心,有利于吸引更多外商投资,推动形成对外开放的新格局。”河北远哈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负责人李志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外商投资的进入,将倒逼国内企业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形成良性循环局面,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原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法官王建东认为,只有不断通过立法赋权改革,让探索于法有据,才能推动新一轮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进而在全面开放新格局中实现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