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中国人寿沧州分公司组织活动为市民解答保险问题。曲长辉 摄
长城网讯(记者 烟成群 通讯员 刘辉)日前,中国人寿河北省分公司公布了2018年十大理赔案例。
去年以来,该公司进一步创新服务举措、简化手续、加快时效,理赔服务品质不断提升。
该公司2018年十大理赔案例:
案例一
被保险人L某,从2008年起,陆续购买了“国寿个人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国寿福禄鑫尊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金彩明天两全保险(B款)(分红型)”“国寿美满一生年金保险(分红型)”“国寿鑫如意年金保险(白金版)”等多份保险,为自己提供身故、养老等保障。2018年11月,李某在家中突发心梗身故。中国人寿接到客户家属理赔申请后,立即核实处理,及时向客户家人给付保险金288.21万元。
案例二
被保险人Y某,从1997年起陆续投保中国人寿的“66鸿运保险(B型)”“康宁终身保险”“国寿鸿鑫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祥瑞终身寿险”“国寿如意随行两全保险”等多份保险,为自己构筑全方位的保障体系。2018年11月,被保险人在家中突发脑溢血身故。中国人寿接到客户家属理赔申请后,立即核实处理,及时向Y某家人给付保险金265.9万元。
案例三
被保险人G某,2010年在中国人寿投保“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和“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险。2018年4月,被保险人因精神抑郁自杀身故。中国人寿接到客户家属理赔申请后,立即核实处理,及时客户家人给付保险金236.91万元。
案例四
被保险人Z某,在中国人寿投保“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2版)”和“国寿鑫福年年养老年金保险”等多份保险,为自己提供身故、重大疾病和意外等多种保障。2018年9月,被保险人因意外身故。中国人寿接到客户家属理赔申请后,立即核实处理,及时向客户家人给付保险金215.67万元。
案例五
被保险人W某,因需资金向信用社申请贷款,为防范借款期间的意外风险,W某投保“国寿安心贷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2014版)”,保额达200万元。2017年12月,W某不慎触电身故。中国人寿接到客户家属理赔申请后,立即核实并协助家属准备相关材料,及时将200万元保险金赔付给信用社,帮客户偿还贷款,减轻家庭负担。
案例六
被保险人H某,从2009年起,陆续在中国人寿投保“国寿美满一生年金保险(分红型)”“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2版)”“国寿防癌疾病保险”以及“国寿绿洲团体定期寿险”等多份保险。2018年6月,被保险人于某日清晨突发猝死身故。中国人寿接到客户家属理赔申请后,立即核实后,及时向客户家人给付164.49万元保险金。
案例七
被保险人D某,2018年购买了“国寿通泰交通团体意外伤害保险(A款)(2017版)”和“国寿绿洲意外身故团体定期寿险”,为自己提供意外保障。2018年3月,被保险人因车辆突发情况紧急制动造成人员伤亡。中国人寿接到客户家属理赔申请后,立即核实处理,及时向客户家人给付130万元保险金。
案例八
被保险人S某,被保险人所在的施工单位为其投保了“国寿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为工作人员在施工区域内发生的意外提供保障。2018年4月,被保险人在作业过程中,不慎被两根钢柱挤在中间,当场重伤,经抢救无效身故。中国人寿接到客户家属理赔申请后,立即核实处理,及时给付100万元保险金。
案例九
被保险人Q某,在中国人寿投保“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2版)”“国寿防癌疾病保险”和“国寿附加防癌两全保险”。2018年7月,被保险人发现颈部有肿物,医院确诊为甲状腺癌。被保险人报案后,中国人寿及时赔付46.77万元重大疾病保险金,为客户治疗疾病提供了经济保障,根据保险责任后期还为客户提供多次癌症康复保险金给付,使客户的后期治疗也能够得到良好的保障。
案例十
被保险人Y某,母亲为其子女在中国人寿投保了“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2013版)”“国寿附加瑞鑫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2013版)”和“国寿附加瑞鑫长期意外伤害(2013版)”,为孩子提供多重风险保障。2017年底,被保险人因发热,贫血去医院检查,被确诊为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被保险人家属报案后,中国人寿及时将30万元重大疾病保险金赔付给客户,为孩子的后续治疗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