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记者胡晓梅)日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住房公积金贷款“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6月底前,河北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主城区推动实现住房公积金贷款“最多跑一次”,方便群众办事。
集中办公,让群众只进“一扇门”
《实施意见》要求,各市行政审批局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协调住房公积金贷款涉及需要交叉办理相关事项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受委托银行、抵押登记等部门和单位进驻当地政务服务中心,暂不具备条件的,可到住房公积金业务大厅或不动产交易登记大厅实行集中办公,或者相关部门互设不动产抵押登记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点。由贷款群众原来跑办多个部门,改为只进“一扇门”即可办完所有手续。
信息共享,实现网上信息实时查询
《实施意见》指出,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牵头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通过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及时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所需的相关信息,加强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协同联动,实现网上信息实时查询。相关部门和单位自身产生的,或者能够通过信息共享获取、核验的材料,不得要求群众重复提交。
应当通过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共享的主要信息包括:住建(房管)部门的商品房预售许可、房屋买卖合同等信息;不动产登记部门的依法取得贷款群众家庭委托授权的不动产登记信息、不动产抵押登记信息;公安部门的户籍人口基本信息;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信息;税务部门涉及不动产交易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税收完税证明信息;人社部门的社保状态、缴存记录信息;卫生健康部门的死亡医学证明等信息。
“互联网+”,让群众办事省时省力
《实施意见》指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充分利用河北政务服务网、“冀时办” APP和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等渠道,开通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网上预约、网上查询进度等服务功能,实现“现场办”与“网上办”互补互通,减少群众现场排队等候时间,提高办事效率。
各市行政审批局要牵头组织协调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受委托银行和不动产登记部门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抵押登记业务联办机制,统一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理窗口,一次性收取所需全部材料。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相互充分授权,规范业务办理流程,明确办理时限,协同实时办理相关手续。
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调整办事环节、改变办事方式,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预审、预签机制。在贷款群众充分授权委托的前提下,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前预签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借据。经审查不符合贷款条件的,预签的相关手续无效。
规范标准,让贷款群众“少跑腿”
《实施意见》强调,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会同本地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全面梳理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所需材料,同类材料精简合并,编制本地贷款申请材料目录和办事指南,构建和完善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图(表),实现网上可查、电话可询,为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受理咨询时,应一次性告知贷款办理全部内容。
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时限由10日压缩至7曰内完成。批准贷款并落实担保的,办理放款手续,贷款放款时限由5日压缩至3日内完成。
新建商品住房项目销售集中时段,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预约贷款受理时间、办理地点,一次性完成贷款面谈、合同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