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村特殊困难群体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 王亚 摄
长城网5月23日讯(记者 王亚)23日,河北省召开了推进农村特殊困难群体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新闻发布会。河北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丽系统介绍了我省推进农村特殊困难群体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有关情况。
那么,今后两年是打赢脱贫攻坚的关键两年,在如何防返贫、防致贫上我们社会救助方面有哪些预防措施呢?河北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丽进行了详细解释。
“截至2018年12月,我省农村享受低保人员122.16万人,其中属于扶贫信息系统建档立卡人员87.66万人,扶贫建档立卡外人员34.5万人。2018年底,我省扶贫信息系统建档立卡人员共有242.62万人,除87.66万人已纳入农村低保外,还有9.7万人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政策,剩余的145.26万人没有享受民政社会救助政策。”赵丽表示,为了进一步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建立边缘困难人群返贫致贫防范机制,河北省民政厅主要从三个方面强化保障防线:一是坚决兜牢兜紧现有87.66万低保对象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实行低保“渐退期”政策,确保实现稳定脱贫,坚决防止出现返贫问题;二是落实刚性支出扣除和“单人保”扩面政策,将农村低收入家庭中老弱病残等困难人员纳入低保保障,强化兜底保障;三是对于暂时不能纳入农村低保的扶贫建档立卡人员(即145.26万人中不能纳入低保的剩余人员),以及家庭收入在当地低保保障标准1.5倍以下的低收入家庭等重点边缘人群,分类纳入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实施重点监测,定期进行全量核查,对符合条件的指导县(区)及时纳入保障范围,防止返贫或滑入贫困人口,影响脱贫攻坚成效。目前,我们正在对省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功能升级改造,尽快组织实施。
“在上述三道保障防线基础上,我们还针对重点边缘人群的实际救助需要,强化以下三项工作措施。”赵丽介绍说,一是充分发挥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机制优势。《河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规定,民政部门统筹全省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我们将按照“一门受理、协同办理”“转介转办”要求,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统筹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和医疗救助、受灾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等方面的专项救助工作,以及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工作。二是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在脱贫攻坚中的托底线、救急难、防返贫作用。对农村特殊困难群体,适度提高低保补差标准,有效助力脱贫攻坚工作。三是指导各地落实省民政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加快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要求,规范使用社会救助专项资金预算,年内各市50%的县(市、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建设,为提升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水平提供基础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