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康不小康,厕所是一桩。农村改厕表面上看事情不大,但事关农民生活质量,事关农村卫生环境,事关农村民生。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农村改厕工作的决定》经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将于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河北农村改厕工作进入法治轨道,通过决定的形式规范下来,这在全国尚属首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