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评论员 于平(江苏)
近段时间,各地轰轰烈烈进行的不规范地名整治,招来不少社会非议。
据报道,福建漳州的三座大桥,也进入到当地公示的“大洋怪重”地名清理整治清单,漳州市民政局认为,这三座大桥“名称刻意夸大”,所提出的整改方案拟将“大”字去掉。它们分别是东风大桥、琯溪大桥、南山大桥,均位于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拟分别整改为东风桥、琯溪桥、南山桥。
地名整治不仅瞄准了小区,居然也向大桥开刀了,引起舆论一片惊呼。由此,我不禁想到芒格那句名言:对于一个手里拿锤子的人,他满眼看到的都是钉子。
显然某些地方的民政部门,就是“手拿锤子的人”。从这些地方公布的清单看,所有被纳入清理整治地名,有些固然有“大洋怪重”之嫌,但也有一些,并没有让人有任何的刺眼和不适,更上升不到割裂城市地名文脉的高度,但这些地名,却依然成了眼中钉,必须除之而后快。如今,问题更登峰造极,甚至大桥的“大”字也不能容忍了。
漳州市民政局官网截图
漳州三座大桥的“大”字,真的如民政局所说,属于“刻意夸大”?这样的结论,别说公众习惯和情感上接受不了,即便按照桥梁的专业规范,民政局也是站不住脚的。
依据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桥梁工程有小桥、中桥、大桥、特大桥之分。其中大桥,是指桥长100米以上至500米,单跨跨径为20米以上至40米的桥梁。从这个标准来看,大桥的定义,门槛其实很低,长度超过100米的桥梁,现实中比比皆是。
以漳州公布的三座桥中的南山大桥为例,可以查到的资料是,该桥的长度为366米,远远超过100米的大桥门槛。不知道,这样的桥梁,定义为大桥有什么不妥。民政局在作出改名的决定时,怎么连专业的标准都懒得翻一翻?
无论小区还是大桥的命名,不分青红皂白,一声令下就推翻。这么做其实很无理,很粗暴,缺乏对民生,对权利的基本敬畏。
须知,一个地名,不仅是纸面上的几个字而已,它涉及太多的问题。改一个名字,往往意味着房产证、公交站牌、工商登记、地图等都统统要改,那些花了大价钱做的地标、标识,招牌等等,如今全部要丢弃重做。劳民伤财且不说,还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地名的变来变去,也给民众造成困惑,给生活带来莫大的不便,这些高昂的社会成本,更远远超过金钱和财产的有形损失。
此前中纪委机关报曾发文批评,某些地方乱改地名,是畸形政绩观的驱使,是权力的任性在作祟。现在,某些地方打着“整治乱改地名”的旗号,行乱改地名之实,这背后恐怕依然是畸形政绩观,是权力的任性。
当初,为了烘托政绩,地名的命名巴不得越大气磅礴越好,如今,为了向上级邀功,展示地名整治的“政绩”,居然鸡蛋里面挑骨头,连大桥的“大”字,也看不得。如此翻来覆去,朝令夕改,不是折腾又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