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评论员 陆玄同(广东)
被害人蜕变成施害者这种现象,在传销活动中很常见,生活中好些“弱者相欺”的事例也都是这种现象的翻本。
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当地首例涉黑“校园贷”案件中,组织中近半成员最初都是被害人。该犯罪团伙组织设计了“圆梦金”借贷项目,以“喜欢超前消费,又胆小怕事不敢拖欠,回款难度小”的大学生为放贷对象。(6月27日《检察日报》)
上:庭审现场;中:公诉人团队;下:12名被告人。
从当初的受害人一步步蜕变为施害者,其实就是一种非理性行为产生的连锁反应。在心理学上有一个“踢猫效应”,讲得是一种连锁反应。当你被比你强大的人欺负,你会带着某种潜在的情绪去对比你弱小的人施暴,寻求情感上的宣泄和安慰。
而犯罪团伙组织选取的对象也正是这种有消费欲望又毫无担当的学生,这种人往往怕事,容易被控制或者利用,一旦深陷泥沼,他们第一时间想到的可能就是如何寻找替补,以求自身摆脱。
由于本身的非理性消费欲望,以及被套路后不能理性分析自己的受害根源,从而在威逼利诱等干扰下,做出出卖亲人朋友的举动。当然,这可能是其在成长环境中所形成的某种习惯,无担当又无主见,并不能单纯的予以道德谴责。但不管他是否曾是受害者,只要犯了罪,就必须接受惩罚。
我们可以试着分析,当其陷入这种危险后觉得无计可施,又不能直接铲除受害的根源,甚至不敢捅破这个根源。这种境遇下很多人就会滋生报复心理,把自己与施害者捆绑在一起,向比自己更弱小的群体施害。
当一个受害者,无法对抗真正的施害者时,这种“角色”转变对自己有利。但他们可能未必意识到,这种捆绑关系中自己仍然是受害者,只不过随着更多受害者的加入,弱化了自己所遭受的压迫与恐慌,从而复制出更多的施害—受害关系。
其实这样的恶性循环,最终导致的结果是,使得更多人变成了受害者,而真正的施害者被忽略了。每个人在作为受害者的同时又成为施害者,趋利避害的心理使得他们都寻找比自己弱小的对象实施报复,结果就是受害者人群越来越大,受害心理越来越强烈,报复行为也越来越频繁,手段越来越惨烈。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我们看到,在指控的9起诈骗犯罪事实中,该犯罪团伙肆意妄为,从言语威胁、纠缠、滋扰,再到喷红漆、烧纸钱、送花圈,直至秀肌肉、殴打他人,步步升级。而被害人杨某由于远走浙江逃债,把母亲金某推到催贷人面前,结果其母亲受不了舆论压力做出轻生之举;被害人梁某走投无路至淮河大坝准备跳河自尽,幸被出租车司机救回。该案也最终造成2名学生退学、5名学生休学的严重后果。
关于校园套路贷,诉诸新闻的数不胜数,惨痛的教训亦未能让很多大学生警醒,骗子仍然层出不穷,而甘愿上当者也是步步紧跟。
制度的完善和监管打击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还是学生本身如何培养正确的消费观,以及知晓被骗后如何寻找有效解决途径。
一旦为了规避风险而选择与施害者同流合污,就会陷入更大的漩涡。更不能将被骗后的仇恨心理转变成另一种“弱者相欺”的非理性报复。如果能够主动承担因自身问题所引发的小风险,就不会被利用而成为一名犯罪者。
但现实往往就是这样,当你自认为跳出一个小坑后,其实更大的陷阱也随即而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