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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网讯(记者 张艺萌)当前,河北省即将进入主汛期,根据河北省气象中心预测,7-8月河北省大部分地区降水量较常年略偏多,强对流天气和区域性暴雨极易引发山洪灾害。为全力做好山洪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日前,河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发布《进一步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指出,基层地方政府要履行山洪灾害防御主体责任,要落实县包乡、乡包村、村包组、组包户、党员干部包群众的五级“包保”责任制体系。逐一落实监测员、预警员、组织转移责任人员,把防御责任落实到乡镇上、村屯、组户和每一个山洪灾害危险区,确保山洪灾害发生时,群众转移避险有序高效。对山区旅游景区,工矿企业、施工队伍和中小学校等人员集中、流动性大的危险区域和重点防护对象,要落实旅游等行业主管部门或业主单位的防御责任,实现基层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全覆盖。
另外,县级水利部门要加强汛期值班值守,当监测的雨量或水位值达到设定的预警值时,务必在第一时间向基层防御责任人发送预警信息。乡镇、村屯防御责任人收到预警信息后,切实解决预警信息传导“最后一公里”问题,将预警信息通知到村、到户,到人,使受山洪灾害威胁的群众及时转移。
基层地方政府一旦发现山洪灾害征兆和收到雨水情预警信息时,要坚持决组织群众立即转移避险,特别要注意做好留守儿童、孤募老人、行动不便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的转移工作,最大程序减少人员伤亡,要加强转移避险人员安置,在山洪危险解除前,严禁擅自返回,严防二次灾害发生。
同时,县级水利部门大力宣传普及山洪灾害防御常识。明确预警信号形式和发布流程,明确每户每人的转移路线和安置地点,增强预案可操作性,对设立的危险区、安置区以及转移路标和宣传牌进行检查、固定。对居住在危险区的群众开展防灾、避灾演练活动,变被动防灾为主动避灾,切实提高人们的防灾避灾意识和自救互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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