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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15个县利用中央财政资金试点秸秆综合利用
每个县资金500万元-1500万元

来源: 长城网   作者:郑建卫 
2019-08-27 17:5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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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讯(记者 郑建卫)近日记者从河北省农业农村厅了解到,河北省利用中央财政资金安排15个县进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每个县安排资金500万元-1500万元,以探索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有效模式,提高农作物秸杆利用率,走出产出高效、产品安全、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

一位农民驾驶拖拉机在任县前台南村的麦田里进行打捆作业。宋杰 摄

  项目实施的重点范围为环京津、(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区域;环京津贫困县,并具备一定秸秤综合利用基础的种植、养殖大县,经县(市,区)申报,设区市推荐、专家评审,确定安平等15个县(市、区)为2019年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县。

  项目内容及补贴标准为:秸秆肥料化利用。满足农民对机械化秸秆还田利用机具的需求,对秸秆还田、收储、加工农机具购置及作业或加工进行补贴,包括:秸秆深翻还田机、旋耕机、镇压器、稻麦联合收获机、玉米联合收获机(含籽粒收获型,茎穗兼收型及附属智能检测设备)、青饲料收获机械,小麦玉米免耕精量播种机、腐熟剂抛撒机等及其他与秸杆深翻还田相关设备(含定位、监测等附属设备)或生产秸秆有机肥等专用设备购置补贴。中央资金补贴额度不得高于设备购置资金的50%;对购买腐熟剂进行不高于10元/公斤的补贴;对桔秆粉碎还田或深翻还田(深度不低于25cm)进行作业补贴标准为不高于30元/亩;对腐熟剂抛撒作业补贴标准为不高于20元/亩;对利用秸秆生产有机肥进行补贴,每利用1吨秸秆补助不超过150元。

  秸杆饲料化利用。围绕奶牛等草食家畜发展、种养结合、桔杆青贮、打捆、压块等内容有关机械购置补贴.包括:自走式青储收割机等青贮机械、秸秆侧草机、秸杆打捆机、秸秆打包机、秸行压块机、TMR搅拌机等秸杆饲料化设备购置补贴.中央资金补贴额度不得高于设备购置资全的50%。

  秸杆能源化利用。用于秸秆沼气工程、桔杆气化工程和秸秆成型燃料等秸秆处理配套机械设备购置补贴。中央资金补贴额度不得高于设备购置资金的50%。

  秸秆基料化利用。主要用于生产与食用菌相关的秸秆收获、粉碎等加工设备;菌棒肥料化利用有关设备的购置补贴等。中央资金补贴额度不得高于设备购置资金的50%。

  秸杆原料化利用。主要用于以秸杆为原料的人造板、工业用纤维、造纸,秸秆碳等产品的生产企业及秸秆编织业等加工设备的购置补贴。中央资金补贴额度不得高于设备购置资金的50%。

  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对建设秸秆收储运体系必要的设备进行补贴及作业补助等。包括:秸秆捡拾机、秸秆打包机、秸秆打捆机、运输车辆、抓车、铲车,输送带等专用设备(含监测等附属设备)购置补贴。中央资金补贴额度不得高于设备购置资金的50%;收储运每吨秸杆补助不高于100元。

关键词:责任编辑:郑建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