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通讯员 李君)依法纳税,是每个企业和公民应尽的义务。近年来,我国在大力实施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逐步加大对税收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营造了更加公平的税收环境。其中,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成了有效约束偷逃税的“杀手锏”。
石家庄一家机电设备销售企业,近一段时间遇到了大麻烦:他们公司做抵押贷款被拒,做工商变更也被拒,甚至企业法人代表、财务人员都没法坐飞机和高铁出行。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呢?
原来,这家企业因为购买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石家庄市税务部门列入了失信纳税黑名单。因同样问题列入纳税黑名单的还有石家庄一家金属制品销售企业。我国的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是2014年开始实施的,俗称“税收违法黑名单”。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在原有的黑名单制度进行了修订。企业和个人上了税收违法“黑名单”,将受到34个部门28项联合惩戒。
这28项惩戒措施大致可分为三类:一是行政性约束和惩戒,包括限制担任相关职务、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限制证券期货市场部分经营行为等;二是市场性约束和惩戒,包括阻止出境、金融机构融资授信参考、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三是社会性约束和惩戒,包括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通过主要新闻网站向社会公布等。企业被挂上“黑名单”后,还有补救措施吗?
税务机关对于“黑名单”制度,实行的是动态管理,对于符合公布标准的偷税、逃避追缴欠税行为的纳税人,在积极地结清税款、滞纳金、罚款之后,经实施检查的税务部门决定,可以从“黑名单”中撤出,重获“自由”。
“‘黑名单’制度的实施,既是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打击和惩戒,也是对诚信纳税行为的鼓励和护航。我们将进一步重点落实对税收违法‘黑名单’当事人实施的联合惩戒,协调参与联合惩戒的单位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强化宣传以扩大社会影响力和震慑力,真正做到‘让诚实守信者一路绿灯,让违法失信者寸步难行’,为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保驾护航。”石家庄市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