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记者 郑建卫)河北省坚持把农村改革作为解决农村社会基本矛盾的关键一招,不断为农业农村现代化释放新活力、注入新动能。
党的十八大以来,河北省在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现场会、全国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推进落实会、全国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推进会议等全国各类会议作典型发言28次;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农机购置补贴)、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加强重大动物疲病防控、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农业投资项目、促进农业对外合作和强化渔业绿色发展7项工作被农业农村部延伸绩效考核评为优秀等次,80项工作在全国同行业增比进位取得好成绩。
河北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进一步完善,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农村新型经营主体进一步壮大。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积极推进,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任务,颁证率达到96.3%,给农民吃上了“定心丸”,全省三分之一的家庭承包耕地实现流转,四分之一的耕地实现规模经营。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全省合作社达11.75万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359家、省级示范社1281家)、家庭农场达3.7万家(其中省级示范家庭农场800家),合作社数量居全国第三位,新型职业农民达到11.6万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全省基本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核实任务,5524个村(组)完成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11个县(区)整县域完成,股份合作制经济组织达2.6万余家。农垦改革深入推进,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和国有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全面完成,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步伐加快。
2019年,河北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省试点得到农业农村部批准,试点工作全面推开,已有4.92万个村的清产核资数据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管理系统,占比99.98%。加快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清理8000余家“空壳社”;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创建,新增7480家家庭农场、达3.9万家;农村股份合作制经济组织达2.6万余家,带动农户320多万人,辐射3.5万个行政村。32个农场全部完成办社会职能改革和国有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任务,中捷等23个农场成立集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