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记者 曾丝雨)“感谢《问政河北》的帮助,让我了解了慢性病患者门诊费医药费可以立等报销的最新政策,堵心事不堵了,烦心事不烦了,太感谢你们了!”近日,邢台内丘县网友张先生向长城网《问政河北》平台表达了自己的感激之情。
前不久,张先生向《问政河北》平台发来诉求称,2018年4月,他因病在邢台市第三医院住院,住院费已按新农合规定报销完毕。但因他于当年5月出院至今,每个月都要回医院复查拿药,至今已有13次,每月药费约800元,每次检查费用约400元,需自己先行垫付。张先生说:“我是慢性病患者,全年门诊费用一年才能报销一次,都是每年8月底前,把医院12个月的门诊药费单据整理好后交到镇卫生院,等到第二年元旦时才能兑现报销款项,报销周期有点长,而且费用也不少,对我来说有点压力。”因此他想咨询一下,慢性病患者门诊报销制度能否由一年一次变为一月一次或立等报销。
接到该诉求后,《问政河北》平台随即将问题转至邢台内丘县城乡居民医保中心,随后该医保中心很快作出了回复:自2019年起,市级定点医院已开通慢病直接报销,可以携带社保卡和慢性病病历本到市三院就医,如需咨询可拨打医保中心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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