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脱贫防贫长效机制的意见》。意见提出,全省农村仍有贫困人口39.95万人,贫困村1448个,尚有13个县未实现脱贫摘帽,剩余的贫困对象都是坚中之坚。同时,脱贫人口比例逐年上升,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致贫返贫任务日益繁重。面对脱贫与防贫压力双重叠加的严峻形势,建立脱贫防贫长效机制迫在眉睫。
河北省脱贫防贫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是: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坚定信心不动摇,咬定目标不放松,整治问题不手软,落实责任不松劲,转变作风不懈怠,确保2019年13个贫困县、33万贫困人口脱贫出列;确保2020年剩余6.95万贫困人口全部稳定脱贫,高标准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做到“四不摘”,巩固扩大脱贫成果,建立健全防贫长效机制,夯实贫困地区乡村振兴和长远发展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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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提升脱贫质量,夯实脱贫防贫坚实基础
意见提出,紧盯剩余贫困县退出和39.95万贫困人口脱贫目标,采取超常规举措集中攻坚,全面提升脱贫质量,坚决打赢脱贫攻坚硬仗。
加快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省级教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住房城乡建设、水利等部门牵头,市县党委、政府属地具体负责,在全面摸清底数、建好台账的基础上,制定工作方案,实施专项行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强力推进控辍保学,强力推进健康扶贫,强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强力推进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强力推进困难群众救助,强力推进问题排查处置。
强化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聚焦全省206个深度贫困村,集中资源组织实施一批“双基”提升项目,年内完工投入使用率达到100%。加强贫困监测,将贫困发生率在7%以上的贫困县和20%以上的贫困村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发现问题及时预警纠偏。
全力推进贫困人口脱贫。坚持开发式扶贫和保障式扶贫统筹,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拓宽增收渠道,强化兜底保障,引导社会帮扶。
坚持多措并举,有效防止致贫返贫
在确保贫困人口高质量脱贫的同时,对存在返贫和致贫风险的重点群体,坚持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坚持社会保障政策与扶贫政策相衔接,有针对性地实施多层次、复合式的保障性防贫措施,实现“事前预防、事中救助、事后保障”,防止这一群体成为新的贫困人口。
防贫包括防返贫和防致贫两个方面。防返贫范围是非持续稳定脱贫户,即脱贫成果不稳定、持续稳定增收能力不强的脱贫户,重点为人均纯收入高于脱贫线但低于全省低保指导线的对象。防致贫范围是农村非建档立卡低收入户,即不在建档立卡范围内、不享受扶贫政策的农村低收入群体。
落实防贫保障,包括实施重大病生活保障、教育专项救助、民政帮扶救助、防贫保险、产业就业扶持、社会力量防贫。对救助对象由乡(镇)或村建立一对一联系服务制度,定期到救助对象家中了解情况,搞好服务,监测救助进程。致贫因素消失且收入持续稳定后,按照村评定、乡审核、县审定的程序,评估退出救助范围。
有效巩固脱贫成果,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统筹衔接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提高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可持续发展能力,切实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
严格落实“四不摘”,防止脱贫县松劲懈怠。稳定脱贫攻坚政策和工作体系,保持摘帽退出贫困县党政正职稳定,做到摘帽不摘责任;继续执行脱贫攻坚主要政策,做到摘帽不摘政策;扶贫工作队不能撤,做到摘帽不摘帮扶;把防止返贫放在重要位置,做到摘帽不摘监管。
全力抓好产业科技扶贫,提高经营性收入。到2020年,力争每个贫困县培育出1-3个特色鲜明、优势集聚、产业融合、带贫能力强的扶贫主导产业,形成一县一特、一乡一业、一村(多村)一品产业布局。
深入推进就业扶贫,提高工资性收入。突出抓好职业培训,对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到2020年底前做到“应培尽培,能培尽培”;突出抓好就地安置,突出抓好劳务协作。
盘活集体资产,提高群众财产性收入。完善集体经济管理,有序开展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2019年基本完成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发展服务经济,大力推进集体资源开发。发展物业经济,建立完善收益分配机制,建立扶贫资产资本监督管理制度。
加快搬迁进度,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按照以岗定搬、以业定迁原则,加大就业培训力度,强化后续产业发展和转移就业工作,确保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贫困搬迁家庭中至少有1个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
强化扶志扶智,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开展扶志教育活动,创办脱贫攻坚“农民夜校”“讲习所”等,加强思想、文化、道德、法律、感恩教育,弘扬自尊、自爱、自强精神,防止政策养懒汉等不良习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