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记者郭洪杰 通讯员苗文金)酒后驾驶遇到交警检查,担心被处罚决定逃跑,却因为体力不支被抓住。近日,邯郸交警查获一名摩托车驾驶人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依法处以罚款1450元、记26分的处罚。
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还想逃?
当晚22时20分许,邯郸市交警支队邯山大队执勤民警在浴新大街与渚河路南100米路东进行酒驾治理时,有一辆未悬挂摩托车号牌的摩托车,被交警拦停。驾驶人是一穿粉色上衣的男子,当让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时,趁民警不备,驾驶人转身就跑。民警立即上前追赶,大约追出百余米,驾驶人因体力不支,被民警拦截控制。驾驶人并未积极配合,还想挣扎再次逃跑,被前来支援的民警所制服。经酒精测试,驾驶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60毫克,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男子一直不配合,还不愿提供身份信息。直至被带往辖区派出所后,该男子才向民警提供了身份信息,男子姓杨,38岁,邯郸市人。经进一步查证,杨某某涉及四项交通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驾驶摩托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和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民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杨某某的交通违法行为分别进行了处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记12分、罚款1000元;驾驶摩托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记2分、罚款50元;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记12分、罚款200元;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罚款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