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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评论】有性侵儿童记录者禁入!早就该这么做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土土绒 
2019-10-22 15:5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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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约评论员 土土绒(江苏)

  如何扎牢防范性侵儿童的篱笆?2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初次审议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草案对涉性侵儿童从业限制作出了具体规定。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拟写入未成年人保护法。

  学校教职工、校外培训老师性侵、猥亵儿童的案例,并不鲜见。去年10月,温州一“优秀教师”涉嫌多年猥亵小学女生,被警方抓获;四川万源一24岁幼儿班教师涉嫌猥亵多名幼儿,最小的4岁最大的才6岁;上海一“名师”涉嫌性侵多名男生,当事人沉默15年后才鼓起勇气爆料……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由于长期密切接触儿童,教育行业从业者在针对儿童的犯罪方面有着天然的“便利性”,这与专业机构的观察和统计数据也相互契合。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根据每年公开报道的性侵幼童案件统计发现,近6年性侵儿童案年均300起以上。2018年曝光的性侵幼童(18岁以下)案例317起,受害儿童超过750人。其中,熟人作案210起,占比66.25%。从女童保护近几年来发布的报告看,熟人作案比例一直居高,最高比例一度高达87.87%。而在明确人际关系的案例中,师生关系占比33.80%,比例最高。

  儿童缺乏自我保护能力,在性侵行为发生之时,他们很难抗拒伤害;在事件发生之后,很多受害者甚至都说不清楚自己遭遇了什么。而涉性案件由于取证困难,在很多情况下,要将施暴者绳之以法非常困难。这也导致很多受害者家庭选择忍气吞声,打落牙齿往肚里吞。可是,这类案件不但会给孩子带来即时的伤害,还很可能成为难以治愈的心理阴影,长久地影响着他的人生,进而影响着整个家庭的幸福。

  因此,将侵害消弭于发生之前,就显得格外必要。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行业,对从业者进行性侵害、虐待、暴力伤害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记录核查,便是保护前置的必要措施。

  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高检建〔2018〕1号检察建议书。这是最高检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历史上首次以最高检名义发出的检察建议。1号检察建议提出的防范未成年人性侵害举措,拟写入未成年人保护法,这是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完善,也是未成年人保护事业的进步。

  针对青少年儿童的涉性犯罪伤害巨大,而且重犯率高。因此,很多国家和地区都建立了性犯罪登记制度。实际上,在我国的很多地方,也已经试行了涉性侵害犯罪人员限制从业机制。这一次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涉性侵儿童从业限制的修订,可以说是顺应民心、符合法理,是扎牢儿童保护篱笆的务实之举。

  期待这一法律修缮早日落地,成为无数家庭的“定心丸”。

关键词:性侵儿童,记录者,法律责任编辑: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