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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公租房小区管理 河北决定这样干!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张笑宇 
2019-11-06 15: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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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讯(记者 张笑宇)截至2019年6月,河北省公租房已分配44.7万套,分配率96.2%,解决了一百多万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随着公租房大规模交付使用,公租房小区管理不规范、配套设施不完善、服务不便民、环境不整洁、安全隐患多、转租转借等问题日益显现。

  为进一步规范公租房小区管理,提高公租房小区管理服务水平,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近日,河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租房小区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鼓励各地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破解公租房小区管理人员紧缺难题,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公租房管理部门或管理单位优先选聘专业物业服务公司,对小区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

  据了解,《通知》从明确管理职责、确保设施配套完备、加强安全管理、应用智能技术、加强房屋使用监督检查、推行共建共治、加大工作力度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做法和规范。

  确保设施配套完备,满足居民生活需求。公租房小区内水、电、气、暖、通信、消防、安防、照明等基础设施应配备齐全,并确保运转正常。小区应积极推行垃圾分类处理,相对集中设置分类垃圾箱房或者垃圾桶,配齐垃圾分类设施。小区内应建设集中充电车棚或设置露天充电桩,方便居民使用。确有改造需求且符合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件的小区,可酌情加装电梯。

  应用智能技术,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搭建智能管理系统平台,积极应用人脸识别等先进技术,安装智能门禁、门锁、梯控、视频监控等设备,实现公租房小区智能管理,加强和改进小区安保工作,并协助清退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人群。依托智能管理系统平台开展大数据分析,根据人员进出情况,对长时间无进出信息的人群重点监测,防止公租房空置或转租转借。利用网络渠道,及时发布各类政策、通知,实现网络报修、缴费等功能,最大限度方便住户。

  加强房屋使用监督检查,纠正违规行为。加强日常监管和入户巡查,对发现的转租转借、房屋空置、私搭乱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到位。加大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的巡查力度,对经纪机构代办住房保障资格申请、代理公租房出租等违规行为进行处置。

  《通知》指出,有条件的小区可酌情开设舞蹈、合唱、书画等活动室,组建志愿者服务群体,并定期组织活动,活动主题可与传统节日、学雷锋、献爱心、党员主题日等结合。加强对孤老病残等独居群体的关爱,适时上门走访探望,推广日间照料、社区养老。与社会组织建立合作,提供纠纷调解、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社区巡诊、创业技能培训等服务,鼓励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优先从本小区居民选聘保安、保洁等物业服务人员,推行共建共治,提升居民幸福感。

关键词:河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租房规范管理责任编辑:张笑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