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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查办网络违法案件236件!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抓电子商务监管工作

来源: 长城网   作者:杨海慧 
2019-11-06 19: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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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杨海慧 摄

    长城网讯(见习记者 杨海慧)“前三季度,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网络违法案件236件,省12315投诉举报系统共受理网购投诉13791件、网购举报15906件。”11月6日,在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的“双十一”规范网络集中促销活动行政指导会议上,省局二级巡视员樊远红说。

  网监处、广告处、食品经营处、知识产权保护处、反不正当竞争局、省药品监管局药品注册和化妆品监管处6个处室负责人以案说法,联合对腾讯、京东、美团、饿了么、途牛旅游网等15家电商企业作了行政指导。阿里巴巴、苏宁易购和北国如意购三家平台企业河北区域负责人和企业代表作了表态发言,承诺依法经营,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会议指出,电商企业要聚焦问题,正视差距。网购投诉主要集中在产品展示与实物不符、推销以次充好的商品、虚假折扣、售后服务难保障等方面,电商平台企业存在主体审核把关和信息公示不严问题,网络经营秩序存在虚假广告、虚假宣传等突出问题。

  “‘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活动涉及面广、影响大,要加强监测监管。另外高度重视网络市场监管工作,维护网络交易秩序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更需要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部分。” 樊远红表示,要深入宣传《电子商务法》《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氛围。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运用网络信息化监管平台系统、广告监测系统、产品质量抽检和食品安全抽检等职能和手段,加强对集中促销活动的监测监管,搞好消费警示。

  电商平台企业要切实承担起对平台内经营者信息的核验登记责任、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的审查、处理和报告责任、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和提示依法办理登记责任、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信息公示进行监督责任,发挥好协助监管的作用。

关键词:电子商务,“双十一”责任编辑:杨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