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本网记者)近日,石家庄市开发区东城国际小区多名业主向长城新媒体《问政河北》平台投诉,称该小区物业多年来一直按照房产证标注面积的1.6倍来收取取暖费,业主若不交纳取暖费将被限水限电,且不允许交纳空置费。
记者了解到,东城国际属于公寓式小区,土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小区共4栋居民楼,其中,3号和4号楼为复式公寓,房屋实际面积比房产证标注面积多出20余平方米。自2012年以来,小区物业一直按照房产证标注面积的1.6倍来收取两栋楼的取暖费。
“房产证上的房屋面积是53.44平米,供暖费每平米31元,算下来供暖费应为1656.64元,但实际一直按2651元收取。”4号楼的业主王女士表示不能理解。据她介绍,这两栋楼共计约600户业主,如果按照每户取暖费多收1000元来算,1年就能多收60余万元,而物业已按此标准收取了7年的供暖费。“我们找过物业很多次,他们不仅没有给出收费的依据和纸质说明,还告诉我们,如果不交取暖费就限水限电。”
“收费贵还不算,每户必须交纳取暖费,房屋空闲也不允许交纳空置费。”业主张先生告诉记者,他在4号楼购置了房产,但冬天不在这里居住,可物业不同意只交纳空置费,没办法只能交了全额供暖费。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石家庄市供热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只负责民用供暖,至于公寓取暖费用收取的标准是参照房屋实际面积还是房产证面积,则需开发商、物业、业主和供热公司多方进行协商。
随后,记者跟随王女士来到东城物业客服中心,发现收费处贴有明白纸,上面写明“不交取暖费的用户一次性只能交20元电费和10元水费”。当王女士表示想一次性交纳100元电费时,工作人员以王女士未交纳供暖费为由只允许其交纳20元电费。
石家庄市东城物业客服中心。本网记者摄
当王女士再次询问为何3号和4号楼要交纳高额取暖费时,东城物业工作人员说:“3号和4号楼我们每户赠送了20多平方米的面积,但是我们并没有赠送供热啊!所以这块面积的供热费是要业主自己交的。而且按实际面积收费不是我们要求的,是国家电投出的规定,我们这没有纸质文件,你要找依据就自己上网查,反正我们就是这么收的,也不是一年两年了。”
针对此事,记者致电了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东城国际小区的取暖方式为气暖,应按照流量而不是面积来进行收费,供热企业每年将蒸汽售卖给小区,小区换热完毕后开始为业主供热。但至于物业向业主收取供暖费用的标准等问题他们也不清楚,取暖费并不直接交给他们。
王女士很无奈地表示:“既然是气暖,购房合同也写了按照流量收取,那为什么还要按照每面积来收取?而且还不提供任何收费依据,反而让我们自己去找,哪有这个道理?”
离开物业客服中心时,工作人员提醒王女士,未交纳取暖费的业主自11月1日起要交纳日千分之二的违约金。
长城新媒体《问政河北》平台将持续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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