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评论员 西蒙(北京)
孩子获奖本是好事,但它越来越成为家长担忧的事情。据半月谈网日前报道,“一些机构抓住家长心理,组织了名目繁多的艺术类赛事,凡参赛都能获奖,不少孩子拿奖拿到手软。在看似光鲜的表象背后,一些家长其实有难言之隐,有的甚至大呼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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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奖项的本义,是为了嘉奖优异者,鞭策后进者,如果成了“皆大欢喜”的事情,这个奖还有什么意义呢?这些奖项一旦跟利益扯上关系,就不再是纯粹的奖项了。在报道中,吉林省长春市徐红梅女士带着5岁的孩子,参加了一个名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吉林省少儿舞蹈展演”的比赛。看表面上描述,这是个高大上的活动,但实际上,“表演只有10分钟”,台下连个评委都没有,“表演完后,一个工作人员叫家长去搬箱子,里面装的全是晶莹剔透的奖杯,每人一个,随便拿”。
“人人有份”的颁奖,无疑是一场闹剧,如果牵扯到高昂的参与费用,则有骗局之嫌。但是,目前这种“人人有奖”的活动,属于监管之外的灰色区域,如果活动宣传与实际效果没有特别明显的差异(比如广告宣传有欺诈问题),很多人也不会诉诸于法律。更何况,活动举办者利用了人性的弱点,用微小的成本谋取了双方都期望得到的利益——活动方可以借机收钱,同时扩大自己的影响,孩子及其家长,也能得到想要的“荣誉”,即便这个“荣誉”没法换来学业晋升上的帮助,起码也是个心理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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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商业模式,还没有得到外界的足够关注。看起来是“双赢”的玩法,其实最终伤害的还是“领奖者”,那些获奖的孩子及其家长,从中很难获取真正的收益,甚至会走入误区。
其一,从功利层面看,学生希望通过这种含金量极低的奖项来获取学业晋级,恐怕不太可能。随着国家招生考试制度的愈发严格,各种奖项加分、特长加分的限制也越来越多。但是,一些学生家长还有旧思维,还以为过去那种“逢奖必有用”的逻辑依然行得通。今年7月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已经明确要求,“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一些奖项最多是锦上添花的作用,想把其当成“逆袭”的捷径,已经不可能了。
其二,从长远发展看,这种廉价的奖项,也不利于学生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其中道理不难理解:如果轻轻松松就能得到奖项,那还需要努力吗?心理学上早有证明,“延迟满足”观念深的人,更容易拥有持之以恒、坚韧不拔的意志,而这是一个人走向成功的必备素质。
不论是音乐美术还是体育竞技上的奖项,都应该有严格的筛选标准,通过选拔与评奖,让参与者明白,只有辛勤耕作才能获得成功。另外,对很多奋斗者而言,即便努力了,也未必能如愿获奖,因为成功还存在机遇与运气的因素。经过这些现实的锤炼,甚至经过一些挫折,孩子才会形成较为健全的心智。
从这个意义上讲,有时候“不获奖”或者“延迟获奖”,显然比轻松获奖,对一个人的健康成长更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