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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对妇女暴力说不!

来源: 长城网   作者:李全 冯少玲 
2019-11-24 21: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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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年的11月25日,为联合国确立的“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也被称作“国际反家庭暴力日”。

  据世界银行调查显示,20世纪全世界有25%-50%的妇女都曾受到过与其关系密切者的身体虐待。在美国,根据调查,每15秒钟就有一名妇女遭到其丈夫、男友或伙伴的殴打;英国一项调查显示,在伦敦北部,有30%的妇女遭受过家庭暴力。而受害妇女平均要在向12个机构发出求救信号之后,才会得到帮助。    

  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已成为全世界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制止家暴,人人有责!

  什么是家庭暴力?

  在我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家庭暴力指的是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同时,《反家庭暴力法》同样规范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

  施暴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施暴者应该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施暴者可能面临:

  1、民事责任,受害者可以要求施暴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行政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情节严重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可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情节轻微的,可以要求派出所对施暴者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

  3、刑事责任,严重的家庭暴力会构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侮辱罪等罪。

  受暴者应该怎么办呢?

  被家暴的第一时间肯定是要先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一旦遇到家庭暴力,就要及时向亲戚朋友寻求帮助,并报警,索要派出所出警单,制作笔录;伤情严重的话,应鉴定伤情,存好医院出具的诊断书和票据等;根据伤情的结果,要求派出所作出相应的处罚。必要时,也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关键词:家庭暴力,妇女责任编辑:冯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