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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评论】疏通居民楼消防通道,不能总等一场大火

来源: 长城网   作者:郭慧岩 
2019-12-03 16: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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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两天,沈阳一居民楼突发大火,6分钟火苗就窜到了25层楼顶的新闻让人们唏嘘不已。所幸,暂无人员伤亡。

  这场大火无疑令人痛心,其中一个细节尤为让人关注。据新京报报道,沈阳浑南区应急管理局的工作人员称:原本只是五楼的一户窗口外墙保温起火,由于离楼体最近的消防通道被车辆堵塞,未能在初期阶段控制火情,6分钟火苗就窜到了楼顶。

  许多网友说“这就是谋杀”,@中国消防更是在凌晨发文强调:消防车通道是生命通道!十万火急,不得占用、堵塞、封闭。

  消防车通道被随意占用、堵塞、封闭,已不是新闻,因消防通道堵塞导致悲剧的案例,网上随意搜索,也不在少数。

  大家都知道消防通道是生命通道,但为何一再出现类似悲剧?网上有一种观点认为,此种行为屡禁不止是缘于人们道德的缺失。

  确实,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我们都能“轻松”地指责他人种种不规范甚至违法的举动,但是轮到自己头上,可能就会出现“双标”,比如面对金钱、便利等的诱惑,道德的约束可能就没有我们想象得那般牢固。

  尤其,对于一些原本就缺乏公共意识的人来说,指望其能靠约束而达到自觉,在现阶段,恐怕还不能抱以太高的期待。

  如今,越来越多人强调规则,但如果犯错成本过低,就一定会有“漏网之鱼”——选择不遵守规则。

  回到消防通道被堵塞本身。事实上,我国对消防工作十分重视。我国《消防法》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单位违反规定可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个人违反规定则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面对数百元、几千元的罚款,相信对于很多人来说并不是很大的数目,这就增加了人们“犯错”的机会,在严重后果出现之前,一些人或许根本没有考虑过在消防通道停个车、在消防通道放置东西等行为,会带来怎样的后果。就连不少业内人士都认为,现行的消防法律的震慑力有限。

  如此,占用消防通道的怪象层出不穷,也就不难理解了。但整治占用消防通道,在也并非无解。

  “严管重罚”不失为一种强制培养人们“公共”意识的有效办法,就像严格治理酒驾一样,提高违法成本,必然会触动人们的“敬畏”之心。

  诚如有专家所言,只要占用消防通道就应追责,可考虑根据违法行为性质的严重性,对当事人处以拘留处罚或直接追究刑事责任。

  这就涉及到执法的问题。不必讳言,当下整治占用消防通道面临着取证难、隐患排查难度大、物业无执法权、监管部门重叠等现实问题,这就需要相关监管部门明确执法权、监管职责,打通取证、问责的通道,而不是“投诉无门、执法无权、监管不明”。

  比如,可以充分发挥物业的力量,推动安全隐患的排查化解,将发现的问题上报监管部门,还可以考虑将此项工作与考核等挂钩,形成长效机制,推动基层消防工作落实到位。

  火灾无情。与其总是在大火之后反思、警示,不如将工作提前做好,让法律露出牙齿、依法强化监管、执法不疲不软、追责问责落到实处等等。要知道,消防工作与每个人息息相关,让消防通道畅通,在灾难来临时,可能就会给你更多希望。(郭慧岩)

关键词:居民楼,消防通道,大火责任编辑: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