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全省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10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图片为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官方微信截图。
长城网讯(记者 张艺萌)日前,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全省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10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自12月5日起到2020年12月31日在全省坚决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努力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实施方案》指出,全省危险化学品行业整治重点放在五个方面。
源头管理失控问题。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风险隐患排查“两个导则”不落实,化工园区规划不符合当地总体规划要求,招商引资不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引入落后淘汰产能,园区不符合区域安全风险容量要求,园区内存在不符合功能定位的劳动密集型非化工企业,以及园区周边存在不符合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村居、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依法通过安全生产知识和履职能力考核合格及未持证上岗等问题。
监管责任悬空问题。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危险废物、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未实施联合审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严格执行安全、环保等设施“三同时”有关规定,已核准或备案项目未取得规划、环保、安全等相关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等问题。
本质安全水平低下问题。重点整治构成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二级重大危险源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要求开展反应风险评估等问题。
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问题。重点整治企业不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未按规定设立专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总监(首席安全官),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安全仪表和自动化控制未正常投用;承包商不符合资质或对承包商安全失管等问题,以及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当,特别是冬季未落实生产设备尤其是重大危险源防冻防凝措施,年末盲目抢产量抢进度等问题。
化工行业整治攻坚行动进展缓慢问题。重点整治“一企一档”“一园一档”等台账清单内容不完善;未严格按照评估标准实施“四个一批”分类;列入关停取缔企业关停不到位,物料处置不彻底,关键(危险)部门设备设施和危险装置未拆除;搬迁入园、提升改造、做强做优方案操作性不强、保障措施不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进展缓慢,不能按照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接入工作等问题。
此外,本次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将进一步深化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冶金、消防、燃气、旅游、有限空间作业等9个行业领域三年安全专项整治。
同时,《实施方案》指出,烟花爆竹、特种设备、民爆物品、水利、农业机械、渔业船舶、铁路、民航、电力、油气输送管道等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集中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