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记者 赵晓慧)记者从河北省统计局获悉,1-11月份,全省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3146.0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4%。其中,11月份,限额以上单位实现消费品零售额326.3亿元,增长8.7%。
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增长率(%)。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市场实现零售额3020.3亿元,增长2.1%;乡村市场实现零售额125.7亿元,增长10.4%。
1-11月份,在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单位商品零售额中,粮油食品类增长14.0%,饮料类增长2.9%,烟酒类增长6.7%,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7.0%,化妆品类增长19.6%,金银珠宝类增长4.5%,日用品类增长10.1%,体育、娱乐用品类增长108.6%,书报杂志类增长5.6%,中西药品类增长10.7%,文化用品类增长26.9%,家具类增长12.2%,通讯器材类增长60.5%。
省统计局贸易外经处处长刘建中表示,今年前11个月,全省限额以上消费品市场平稳运行,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小幅增长,主要呈现五大特点。
借力“双11”购物热潮,传统实体零售较快增长
全民消费盛宴天猫“双11”购物节,拉动内需作用明显,线下实体零售企业积极应对市场环境变化,主动参与“双11”购物狂欢节,加强与线上平台合作,加大促销活动力度,提升线下零售的服务能力,努力完善线下消费购物体验,实体零售实现较快增长。1-11月份,超市、大型超市、百货店和购物中心等实体零售业态实现零售额915.0亿元,同比增长7.4%,快于全省限额以上单位零售额增速5.0个百分点。
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吃、穿、用等基本生活类商品销售保持平稳增长
1-11月份,限额以上单位粮油食品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4.0%,饮料类商品增长2.9%,烟酒类商品增长6.7%,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商品增长7.0%,日用品类商品增长10.1%,以上五类商品零售额合计占全省限额以上零售额的26.6%,拉动全省限额以上单位零售额增长2.4个百分点,对消费品市场稳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吃”类商品销售结构向高品质升级,品质消费逐渐呈现
1-11月,生鲜类商品成为消费者的“新”口味,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水产品、蔬菜和干鲜果品类商品实现零售额增长突出,同比分别增长9.4%、17.7%和25.2%,分别高于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7.0、15.3和22.8个百分点。
部分与消费升级相关的“用”类商品销售持续较快增长
随着居民生活不断改善,消费需求由传统吃、穿逐步扩大到文化、健康、娱乐等领域,绿色、智能消费也逐渐走热。1-11月份,全省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家用电器和音响器材类包括智能手环、智能手表在内的可穿戴智能设备实现零售额7178.0万元,同比增长97.3%。家用电器和音像制品类中能效等级为1级和2级的商品实现零售额45.1亿元,同比增长39.7%;智能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实现零售额34.2亿元,同比增长49.8%。智能手机类商品实现零售额66.2亿元,同比增长1.4倍。化妆品和金银珠宝类商品分别实现零售额53.9亿元和71.0亿元,同比增长19.6%和4.5%。
体育娱乐、文化办公用品和通讯器材等升级商品保持热销
受“双11”购物节促销力度加大影响,1-11月份,限额以上单位体育娱乐用品零售额增长1.1倍,增速比上年同期和1-10月份分别加快118.1和52.8个百分点。限额以上单位文化办公用品零售额增长26.9%,增速比上年同期和1-10月份分别加快27.4和36.0个百分点。限额以上单位通讯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增长60.5%,增速比上年同期和1-10月份分别加快59.5和47.0个百分点。